济南市再收42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 目前共收到1214件
本报9月8日讯 9月8日15点13分,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市移交第28批转办件,共计42件,其中来电13件,来信29件。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5点48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县(区)、管委会和单位。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转办件1214件。
9月8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361件,累计转办6949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各市361件,涉及环境问题698个。
第28批移交我市的42件转办件中,历下区9件、市中区6件、槐荫区6件、天桥区6件、历城区1件、长清区2件、章丘区1件、高新区4件、济阳县3件、商河县2件、南山管委会2件、市城投集团1件(1个案件涉及“一案双交”)。
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76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5个、大气污染问题19个、垃圾污染问题3个、油烟污染问题6个、噪声污染问题18个、扬尘污染问题3个、生态破坏问题3个、固废污染问题3个、土壤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15个。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69929173,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原标题:济南市再收42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 目前共收到1214件
值班主任:曹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