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一早“平安4号”行动拉开大幕 济南交警将全体出动

2018年1月6日(明天)9点开始,新一轮大行动“平安4号”开启。
一、查处时间:1月6日9时~1月7日凌晨1时
第一波次(9时至12时)
第二波次(13时至15时)
第三波次(15时至19时)
第四波次(19时至22时)
第五波次(22时至次日凌晨1时)
二、查处地点
大货车、渣土车车主/驾驶人
1.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200扣6分;
2.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罚款200扣12分;
3.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4.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200扣3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处500元至2000元下罚款,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所有驾驶员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所有车主
1.对市区100条禁停道路上严禁占道停车,违法停车罚款200元,记3分;
2.准许停车泊位内规范停车,指规范设置停车标志、施划停车泊位并实行收费管理的占道停车的准停道路,需停车入位,违停罚款100元,不记分;
3.分时段、分区域限制停车的限停道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违停罚款100元,不记分;
4.临停道路,适用于应急占道停车(指大型活动场所周边、节假日期间景点周边及其它特殊情形需要利用道路临时停车的),需在临停道路两侧摆放内容为“允许占道临停(免费或收费)”的引导标志,安排停车管理人员指挥疏导车辆规范停放。
@所有车主
1.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50元。
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款100元。
3.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罚款100元。
4.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记2分,罚款100元。
5.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罚款100元。
6.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记2分,罚款100元。
7.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记2分,罚款100元。
8.针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如:行人绿灯信号时,玩手机、闲聊等故意拖移、不按信号及时通行的情况,将采取视频监控取证,路口大屏幕媒体曝光等方式开展行动。
同时,交警还将布控查处严重违法车辆(多次违法的车辆),路口非法二、三、四轮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值班主任:李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