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措施解读(一)

2019-10-14 13:00:3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兰萃

责任编辑:李欢

  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哪些推进措施?

  答:近日,市民政局出台《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措施的通知》,在全市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

  推进措施共13项:1.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2.拓宽受理渠道;3.前置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4.取消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环节;5.压缩审核审批时限;6.精简申请材料;7.统一低保行政文书;8.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9.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10.健全快速响应机制;11.完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12.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13.建立社会救助监管渠道。

  问:为什么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

  答: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利于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推进社会救助流程再造,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

  问:如何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

  答:推进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体制改革,经区县人民政府授权,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调整工作机制,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含生活困难补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和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实施,实现社会救助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分离,提升工作效率。

  (兰萃)

作者:兰萃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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