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报告省外来济租户情况 历下两房东被治安处罚

2020-02-09 07:04:3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陈彦杰 通讯员郭梦

责任编辑:颜甲

  本报2月8日讯(记者陈彦杰 通讯员郭梦)2月8日,历下区2名出租房房东因隐瞒不报承租人员具体情况,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被历下公安分局依法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处罚的第一起房东隐瞒不报湖北籍来济租房人员案例。

  近日,历下公安分局科院路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走访排查中发现,和平路某小区业主李某和吴某夫妻俩,明知熊某与张某两人各自带1名孩子,4人均为湖北籍来济人员,李某夫妻二人只想到租房盈利,完全不顾济南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的相关管控措施,对张贴在小区门口的《关于对省外来济返济人员实施主动报告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通告》置若罔闻,采取了隐瞒租客身份的方式,未向任何机构报备,收取了房租,擅自将房屋租给了熊某等4人。

  核实到此情况后,历下公安分局科院路派出所民警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立即对熊某4人及吴某进行核酸检测。2月6日,接历下区疾控指挥部通知,5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排除被感染新冠肺炎病毒。

  2月7日,违法行为人李某、吴某被传唤至科院路派出所,二人对违反《济南实行“十个一律”管控措施加强村居疫情防控的通告》中第八条:房屋出租者一律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向属地村居报告房屋出租情况,供认不讳。

  2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历下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对违法行为人吴某予以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作者:陈彦杰 通讯员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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