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致300余亩山林被烧 肇事者被判刑半年

2020-03-15 07:11:36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田艳敏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将会给森林资源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019年2月4日16时30分许,青海省同德县尕巴松多镇村民索某某(男、29岁)在互助县高寨镇东庄村西岔山谷上坟时,不慎引燃坟墓周围杂草,致使高寨镇东庄村西岔林地发生森林火灾。经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火灾过火面积312.6 亩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90343.2元。索某某因犯失火罪被互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并赔偿损失6.4万元。

  济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严禁焚烧秸秆、地堰、垃圾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违者一律依法严惩。各区县、镇(街道)、村居,特别是村居要严格落实禁烧主体责任,对执法不严、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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