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警示窗 上坟烧纸引发山火被处罚

2020-04-04 06:45:3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侯月

责任编辑:高原

  一张带有火星的小纸片就能引燃荒草、引发山火,追责处罚可不分是不是老人。2019年,莱芜区两名老人就因为烧纸祭祀,引发了火情,受到了法律的处罚。

  2019年6月2日14时许,67岁的宋某与其80岁的嫂子杜某等一行8人到莱芜区某陵园内上坟。几人到达陵园祭拜完后,宋某到陵园内设置的焚烧池内烧纸,并在火池旁边用一根铁钩子摁住火纸。在火纸还没有燃尽时,杜某分三次将自己手中的火纸放进正在燃烧的焚烧池内一起烧。后杜某看见带有火星的小纸片被风刮出,并刮至焚烧池东边的荒草地后引燃荒草,因无相应灭火设施,且风力较大扑救困难,火焰越过陵园院墙引发山火。着火时,同行人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杜某、宋某主动承认是其二人烧纸引发火情。后经莱芜区林业部门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12公顷,过火非林地面积0.18公顷。

  莱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宋某过失引发山火,造成过火林地面积2.12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杜某犯罪时已年逾75周岁,应当从轻处罚;杜某、宋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判决杜某、宋某分别犯失火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

作者: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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