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2000万元消费券 鼓励举办“深夜食堂”等活动 济南市出台提振消费15条措施

2020-04-23 06:52:3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本报4月22日讯 日前,济南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进行发布并解读。据悉,《实施意见》包括丰富商品供给、发展流通新模式、增加公共消费、繁荣餐饮休闲消费、加快载体转型升级、提升消费能力等6部分,共15条措施。

  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

  丰富优质商品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实施意见》提出,围绕扩大优质商品供给,重点从完善创新产品首购政策,搭建工业产品供需对接信息平台,提高产品产销率和本地配套率;策划包装口红、玫瑰、阿胶、小家电等“济南必买”城市礼品,促进“济南造”优质产品消费。鼓励汽车、住房等升级换代类产品消费。扩大品牌品质国际商品消费。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促进高端消费等方面发力,满足升级消费需求。

  发展新零售,创新办展模式

  发展流通新模式,完善消费生态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在消费领域推广应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快布局新基建。推动零售行业线上线下融合,推广“到家业务”“无接触配送”等新型服务,发展“云逛街”“云走秀”“宅消费”等云购物模式,大力发展新零售。创新办展模式,支持企业线上办展、线上参展,实现线上推介、现场直播、线下送货,促进展览业尽快复苏。利用自贸试验区允许演出中介、独资培训、独资医院等限制类外资准入的独特优势,打造国际化新型消费引领区。

  降低中医医疗机构起付线

  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培育消费新热点。《实施意见》提出,围绕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定额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降低中医医疗机构起付线,参保居民(含大学生)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20%;1个医疗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门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20%,扩大中医医疗健康消费。开展养老托幼服务创新试点,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促进养老托育消费。开发网上慕课等教育服务创新产品,对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充分释放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消费潜力,拓展教育体育消费。

  打造“泉城人家”民宿品牌

  繁荣餐饮休闲消费,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实施意见》提出,围绕提振餐饮休闲消费,开展“春暖泉城、安心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引导餐饮企业为复工企业提供配餐服务,开展让利优惠、会员积分和发放餐饮消费券,推动餐饮住宿消费快速回补复苏。安排2000万元资金支持民宿业发展,打造“泉城人家”民宿品牌。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面向受疫情影响大的景区、书店、影院、旅行社等行业推出2000万元专项电子惠民消费券,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推动农商文旅融合发展,策划推出一批农产品采摘体验点,活跃假日消费。

  改造提升10条商旅文特色街区

  加快载体转型升级,完善城乡消费网络。《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改造提升10条商旅文特色街区,增强消费资源的集聚辐射能力。鼓励商圈(商街)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购物节、美食节等商业促销活动,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商圈(商街)内的大型商贸企业开展户外营销。鼓励特色商业街区举办“深夜食堂”、灯光秀、文艺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支持社区便民商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改造提升一批便民肉菜店、社区菜市场和社区智慧小店,支持规模连锁超市、药店、餐饮店等到农村布点,引导便利店融合快递收发、生活缴费、充值、便利餐等多种经营业态,满足农村居民便利消费需求。推广“网订店(点)取”等服务模式,建设一批社区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生鲜投递柜等物流配送服务设施。

  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持续激发消费潜力。《实施意见》提出,围绕提升居民消费能力,采取提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延长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期限,放宽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降低个体户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等措施,促进重点群体增收;通过放开落户限制、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比例、将公积金租房定额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每人12000元、年内对不少于3000户特殊困难群体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等措施,激发消费意愿和消费潜力。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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