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南市将继续提高各类社保待遇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020-05-11 06:17:59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 刘加军 王卓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本报5月10日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社保经办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养老、工伤、失业等各类社保待遇,落实养老保险费补缴新办法,进一步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贯彻落实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提高工伤职工伙食补贴和1-4级工伤职工定期待遇;在2019年11月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时继续向失业人员发放物价临时补贴。

  在社保领域改革方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实现省级集中统一管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落实养老保险费补缴新办法,建立按时足额缴费的正向激励机制;研究出台养老金待遇计发过渡办法,确保退休人员待遇不降、平稳衔接。

  疫情防控期间,市社保中心不断强化战疫情保民生政策供给,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截至4月底,已为6万余家一般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逾3亿元,稳定就业岗位115万个,为首批脱困有望的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21万元;为各类企业减免社保费超过32亿元,预计全年将为全市12.5万企业减免单位社保缴费52.18亿元。

  市社保中心将在做好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基础上,对于经营困难且近期脱困有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稳岗返还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攻坚行动。扎实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工作,打好企业社保费“减、免、缓、降”系列组合拳,2-4月大型企业单位缴费减半征收,2-6月中小微企业免收单位社保费,困难企业最长可缓缴6个月社保费,继续延长降低企业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到2021年4月底。

  疫情防控期间,市社保中心梳理了58项社保“不见面”线上服务指南并发布了帮办代办人员信息,倡导社保业务“全程网办、自助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从一季度统计数据看,线上服务已经成为目前社保服务的主渠道,线上服务率超过95%。市社保中心将以40余项“智慧人社”建设项目和50余项“一次办好”公共服务事项为抓手,统筹推进社保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支付宝小程序等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社保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全城通办”。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 刘加军 王卓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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