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垃圾时也会由于标识、标志、标准的不统一而出现诸多不必要的矛盾。所以,这是一个全社会都要关心的‘关键小事’,应当引起有关方面重视。”今年,“垃圾分类”成为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关注的一大议题,他带来了《关于建立垃圾分类全国统一标准的提案》。(5月25日《北京晚报》)
现在全国人口流动性很大,旅游、商务、打工等非常频繁,而各省市的垃圾分类标准都有一定差异,给跨省出行的人带来很大的困扰和不便,容易将标准弄混淆,不仅让人感觉不适应,还会面临被罚款的尴尬。
而在各地垃圾分类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简单易行的全国统一标准,可以更好地宣传推广政策,降低市民的学习门槛,有利于推动垃圾分类的全面实施。
目前,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制定了垃圾分类实施的时间表,并由试点逐步向全面实施迈进,社区宣传、志愿者管理、违规处罚等配套措施均在落实,呈现出一定的效果。不过,目前各地的垃圾分类标准不一致,诸如类别、品种、标志、标识等均有差异,形成了地域性隔阂,导致民众存在认知偏差,对经常跨省出行的人太不友好了。
我国是一个人口流动性非常大的国家,对于垃圾分类这种涉及到全体国民的大事,各地不宜“各自为政”,以免到时候分类标准碎片化,令人摸不着头脑,增加无谓的工作量。比如部分城市的酒店为照顾外地游客,避免被罚款,特意在房间内放置提示牌,要求客人将垃圾放在托盘内,由工作人员回收后另行分类处置。由此可见,垃圾分类标准不统一的话,会给民众和相关行业带来诸多麻烦,亦增加了分类成本。
何况,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垃圾分类政策实施进度不同,绝大部分人都是首次接触,需要一个学习和接受的过程,应将标准制定得简单明了、普遍通用。因此,在垃圾分类标准全国统一后,民众无论去哪个地方,都无需再重新学习分类知识,只需要根据统一标准投放垃圾,得以提高分类效率。
而且,垃圾分类全国统一标准后,亦有助于促进垃圾再利用产业的发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市场,涉及到多个产业链条,标准化是市场做大做强的一大因素,企业面对全国大市场,可以按照统一标准生产设备,制定回收利用流程,从而减少环节、降低开发成本,更快地开发和占领市场,促进整个产业快速发展。(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