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给“透明人”穿上衣服

2020-05-27 10:36:15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卢卫美

25日下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栗战书说,今后一个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行政处罚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5月26日人民网)

消息一出,很多媒体与网友都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终于来了”来表达关注、期待之情。近些年来,从不知从哪儿打来的骚扰电话,到无时不在的网络信息泄露,再到后来的扫二维码、AI换脸游戏等,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潜在价值刺激着硬件设备商、网络运营商、软件开发商等企业使用各种方法进行收集。同时,窃取和泄露用户信息的事件也在不断发生,各种信息,只要有人付钱,就可以轻易被查到,一些诈骗分子窃取、购买、利用这些信息,不断进行通信、网络诈骗,公众在这些人眼里,俨然成了“透明人”,毫无隐私可言,安全感剥夺殆尽,给人们的财产安全甚至人身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特别是疫情期间,公民配合防疫工作提供个人信息,却遭遇多渠道泄露,严重违背了相关法规,侵犯了公众的隐私权,给当事人带来骚扰、歧视等诸多困扰。

截至2020年3月,中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互联网深刻影响了我们的生活,风险也随之越来越大。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背后的黑灰产技术和手段一直在变化,民众防不胜防。然而,我国虽然有很多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条文未成体系,多个部门也是“九龙治水”难有实效,形成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区域的空白地带。

放眼世界,美国在上世纪末推出了“电子隐私法”,欧盟出台了“大数据保护法”。为了保障和推动新常态下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我国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是顺应形势与民意的必然之举。

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给个人信息保护加装法治盔甲,给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戴上法律的紧箍,为企业行为标明底线,防止个人信息被有意、无意甚至恶意地搜集、泄露与贩卖,损害公众权益和公共安全。公众也要加强法制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辨别网络安全的能力。各方携手,把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被滥用的情况,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维护社会安宁。 (斯涵涵)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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