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重罚 济南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2020-06-29 05:14:5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鞠月芹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冯瑜)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中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典型做法,山东、天津等地生态环境部门被通报表扬。其中,济南市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正面清单落实落细的典型做法,对各地落实清单起到学习和借鉴作用,被点名表扬。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生态环境部启动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督促指导各地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重罚。32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制定印发落实正面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通报表扬中提到,济南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的具体做法:“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减轻和免除环境行政处罚的16种具体情形,有效期1年。目前,已同意1家企业提交的免除行政处罚申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结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的8种免于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对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的相关企业不予或减轻处罚,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对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对受疫情影响确有经济困难的企业,允许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

  同时,认真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的企业、项目名单》,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其他已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等6类共784家企业纳入清单,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査、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与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执法监管,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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