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街道纪工委 筑牢制度笼子促进作风转变

2020-07-31 12:45:32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时晔然 通讯员沈佳琦

责任编辑:鞠月芹

本报讯(记者时晔然 通讯员沈佳琦)“村干部应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言行规范。一是不准阳奉阴违、消极作为、擅离职守,不服从上级安排、不遵守规章制度……”

近日,在官庄街道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纪工委书记马汝宝宣读了街道最新制定的《村干部“十不准”》规定,这是为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街道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村干部“十不准”》,对机关干部、村干部的行为准则提出了明确规定,村干部签订“十不准”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以制度规范工作纪律、以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作者:时晔然 通讯员沈佳琦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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