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群众期待 把法立在民众心坎上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2021-01-09 07:14:1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郝磊 通讯员 王春雷

责任编辑:李欢

《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2020年,一部部法规正在悄悄改变着你我的生活。改变的背后,是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的不懈努力。

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立法则是重要基础。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分量重、节奏快、质量高的立法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人为本 践行立法为民

2020年10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已经被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即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家住市中区大观园街道的戚本来是楼长也是社区志愿者,他认为法规的出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从更高层面上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治本之策,对此项条例的出台应该大力拥护和支持。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提高全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唐淑英表示,《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将“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持久推行”和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人性化、科学化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作了相应完善。如通过例举方式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内容,对垃圾分类的颜色标识、投放方法作出规定,对厨余垃圾不作“破袋投放”的要求等,力求在理解上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在执行上易于操作、老少皆宜。

不仅是在城区,乡村垃圾分类的风潮也正在改变。

“自从村里安上分类垃圾桶,村民们都很自觉。”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王道坚说,许多村民都成了垃圾分类的高手,不用的电子垃圾、杀虫剂等有害垃圾随手放到相应的分类桶里,生活垃圾精确分类正逐步成为村民生活的好习惯。

通过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精准细化、可操作性强”的优势特点,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不仅有利于各方行为主体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更有助于形成科学、专业、协调的垃圾分类处理长效机制,促进这件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小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突出民生领域立法,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已成为济南人大立法工作最鲜明的特征。

匠心立法 推动泉城历史文化保护

“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这副悬挂在济南著名古建筑历下亭的楹联,既说明了济南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悠久历史,又表明了从古至今济南名人众多,文化底蕴深厚。

我市是一座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城市,具有数千年的建城史。作为国内唯一一座因泉而生、泉城共生,融“山、泉、湖、河、城”为一体的城市,具有不可多得的重要历史文化价值。

我市自198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围绕名城保护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名城保护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历史文化作为城市的灵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保护十分重要、十分必要、十分紧迫。

2020年8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实施,这是我市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为了更好地做好此次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专门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带队深入实地进行立法调研,就名城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延伟带队开展三次市内调研,多次听取法规修改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利用省市媒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首次通过智慧人大平台征求572名市人大代表意见,并书面征求了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城市建设等领域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走访征求城建规划、文物考古专家的意见,组织召开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多个层面征求意见座谈会,梳理汇总400余条各方面意见建议,掌握了全面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审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充分审议研究,法制委员会深入调研论证、反复调整修改、充分吸纳所收集的意见建议,在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后形成了最终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的法规修改草案。

法律是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广泛听取民意,以工匠精神雕琢每一项草案条文,力图把每一部法律打造成符合党的主张和广大人民利益,并实际管用的精品,竭力将至关重要的顶层制度设计好、把握好。

回应关切 让法规更接地气

坚持人民立场是立法的本质要求,是立法始终富有生命力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在法规立项时,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生活幸福,而且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关系我国人才培养质量。

2020年6月18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决定》,决定出台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决策之果断,体现出我市对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坚定立场。

适应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直面改革发展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美好期待,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务求每一部法规都是有温度、可操作、真管用的良法。

制定《济南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将监察委员会和法检两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在全省率先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并首次听取审议了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对市政府报备的3件政府规章、2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依照规划法要求,完成了首批22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工作;修订《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于《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立法之中,规定每四万人至少有一辆急救车,使担架员成为救护车的“标配”,让“扶不扶”不再纠结……一桩桩实事、一份份责任,都诠释着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为民立法、为民履职初心使命。

去年11月,在章丘区双山街道唐王山社区代表联络站,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我市在基层设立的首个立法联系点。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代表在立法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立良法谋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郝磊 通讯员 王春雷)

作者:郝磊 通讯员 王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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