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月1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
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原标题:济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月1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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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原标题:济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月1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值班主任: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