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历下公安开出今年首张罚单
2021-02-04 07:11:2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2月3日讯(记者陈彦杰 通讯员罗威华)2月2日19时许,历下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小区楼南侧有人燃放烟花。龙洞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派警到达现场进行排查。
经现场检查和走访,在小区楼南侧的空地上发现一处烟花燃放后的痕迹和烟花碎屑。通过现场勘查,又在附近一垃圾桶内找到一枚燃放后的烟花包装。民警经不断走访,在该小区找到了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人,并于23时许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燃放烟花的男子叫李某鲁,在济南工作。原来,烟花是老家亲戚捎来的,李某鲁感觉偷偷燃放不会有人知道,于是放松了警惕,于2月2日天黑后在楼下进行燃放。
民警介绍,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李某鲁的违规行为,警方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据悉,这也是历下公安分局今年开出的首张罚单。
历下公安呼吁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支持参与禁放工作,劝阻和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共同为泉城空气质量的改善、环境污染的削减作出贡献,营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