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供企业春节最高奖励10万元 涉及重大安全事故或环保事项的不得申报

2021-02-09 06:02:4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刘彪

责任编辑:张章

  本报2月8日讯 今天,记者从济南市工信局获悉,《济南市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稳岗专项补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发布,春节期间,济南市根据坚持生产职工人数给予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5万元到10万元的稳岗补贴一次性奖励。

  根据《申报指南》,对于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春节期间(2月11日—17日)根据坚持生产职工人数给予稳岗补贴一次性奖励,50人(含)以下的奖励5万元;50人(不含)以上、100人(含)以下的奖励8万元;100人(不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

  《申报指南》是根据《关于保障企业稳岗稳产和外来留济人员就地过年的十二条措施》(济指发﹝2021﹞2号)精神制定的。申报范围为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即纳入市工信局日常调度的济南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保供企业,产品包括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测温仪、口罩机、熔喷布、无纺布、病毒采样管、核酸提取仪、负压救护车、核酸检测方舱、消杀用品、取暖设备、帐篷、新冠肺炎救治药品等。

  企业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2月25日,申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稳岗专项补贴申请表(包括申请金额、生产起止时间、生产线、员工人数、日产量、产品出入库数量、销售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考勤表、产品入库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证明春节期间企业组织生产的照片及其他资料。

  申报流程包括以下环节:首先是企业申报。企业根据申报要求,汇总填报所需申报材料,经企业生产所在地街镇或园区确认后报所在区县(含功能区,下同)工信部门。

  其次是区县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县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享受补贴明细,填报区县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稳岗专项补贴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3月3日前汇总后报送至市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联系人:孔德龙,电话:66605767、66605695),逾期不再受理。

  最后是资金发放。济南市工信局对各区县报送的补贴明细进行确认,提出补贴发放意见并函送至市财政局。补贴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由区县发放至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以及春节期间企业在组织生产中,涉及重大安全事故或环保事项的不得申报。市工信局要求,各区县工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及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市工信局将对申报企业随机抽查,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企业,将追回所发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惩戒。

作者: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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