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9日讯 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今年是《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施行第四年,“小年”当天,我市再次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的佳绩。但仍有部分市民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起、行政处罚16人,有力打击了心存侥幸、挑战法规权威的不法人员。
2月2日,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全市公安机关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作为春节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副市长吴德生为组长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细责任,推动各项禁放措施落地落实。
禁放工作能否善作善成,宣传动员至关重要。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对2021年度禁放宣传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班推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微博、公众号等网络自媒体,高密度、立体化、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禁放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至目前,全市共张贴发放宣传材料64.3万余份,悬挂禁放宣传横幅3336条,通过2247处LED宣传屏播放禁放提示;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专题播报禁放内容80余条,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运营商向广大市民群众推送烟花爆竹禁放提示信息900多万条,取得良好宣传效果、社会效果。
为及时排查隐患加强整治,市公安局积极会同应急部门,开展非法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重点部位全力查剿非法制贩烟花爆竹黑窝点,综合治理隐患问题;开展经营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储存点、零售网点检查力度和频次,力争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减少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开展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执行发货前各项制度规定。截至2月8日,已查处非法储存、销售案件11起,依法处理涉案人员13人,收缴烟花爆竹490箱(件)。
按照禁放三级管控要求,区县政府、街办(镇政府)全面分解管控任务,落实网格化巡查措施,细化责任至每一个社区,尤其是突出做好城郊接合部、老旧小区、禁放场所周边等重点区域管控工作。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五、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市局将出动二分之一以上警力参与管控行动。截至2月8日,全市已出动警力1.5万人次、巡逻车743台次、网格员5万余人次,全面投入网格巡查工作。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零容忍”,在全面加强巡防管控基础上,第一时间核查群众举报违规燃放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达到处罚一人、警示一片的教育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