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 过文明清爽年】元宵节4517名民警523辆巡逻车街头巡逻 今年春节期间禁放工作顺利收官

2021-02-28 06:38:28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陈彦杰 通讯员 翟伟

责任编辑:高原

  本报2月27日讯 2月26日元宵节(正月十五),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执行一级禁放管控方案,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巡查劝阻、查处打击等工作措施,成功打赢元宵节禁放工作关键之仗,实现了今年春节期间禁放工作的圆满收官。

  为确保禁放工作顺利开展,在元宵节这个春节期间最后一个关键节点,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德生坐镇指挥,对禁放工作进行专门强调部署。

  市禁放办根据禁放工作整体安排,积极协调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三大运营商向市民发送提示短信,同时对各区县禁放办下发了禁放管控工作提示;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各分县局负责同志深入街办、社区开展巡查,带队督导落实禁放管控措施,为做好禁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一级管控措施,当天出动民警4517名、巡逻车523辆,依托区县、街办、村居三级管控网格,采取车巡和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对街道、社区和小区的巡逻防控,有力确保了元宵节禁放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协调街办、社区组织发动网格员、物业保安、街道社区干部等1.4万余名禁放志愿者在社区、小区、公园、道路等场所,开展宣传教育和巡查劝阻,全力实现最佳联防联控效果。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诉求,第一时间推送属地公安机关核查落实群众举报燃放线索,指导禁放工作精准高效开展。各分县局在全面加强巡查劝阻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打高压态势,对群众举报违规燃放警情,一追到底、细查深挖,认真核查落实,依法予以惩处。

  元宵节当天,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9起,依法对9名涉案人员处以行政罚款,对3名未成年人批评教育,有力维护了地方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全市市民群众欢度元宵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陈彦杰 通讯员 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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