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2025年,具有省会城市特色、城乡双向循环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继续做大做强扶贫产业
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加快推进省会都市农业现代化
加强粮肉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增强农业技术和物质装备支撑
培育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集群
突出抓好现代种业创新发展
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步伐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科学推进村庄规划建设
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全面促进农村消费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
●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
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科学构建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
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
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和“三农”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乡村振兴督导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鲁发〔202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新型城镇化和创新驱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动力,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坚持不懈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省会现代都市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新征程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2.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2025年,具有省会城市特色、城乡双向循环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保持稳定,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全面重塑升级,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乡村建设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显著改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农民精神风貌明显提升,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取得显著成效。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政策扶持、财政资金投入、帮扶队伍力量总体稳定,持续提升贫困人口脱贫成效,防止返贫和新致贫。在保持“三保障”等帮扶政策稳定的基础上,制定政策优化调整具体方案,对现有政策措施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将攻坚期阶段性政策合理调整为长效帮扶措施,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4.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现动态清零。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巩固维护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继续做好市南部山区积米峪村、老峪村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
5.继续做大做强扶贫产业。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进一步强化产业项目监管,不断完善项目分类动态管理机制,落实项目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四权分置”,促进项目提质增效、持续发挥效益。深入开展消费帮扶行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强化线上销售、线下物流配送,着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深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推动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6.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建立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产业帮扶和就业创业政策范围统筹扶持;对无劳动能力或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综合运用大病报销、残疾人帮扶等保障措施分类救助,做到应帮尽帮;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突发临时困难的,全面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
三、加快推进省会都市农业现代化
7.加强粮肉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实施杂粮提质增效工程。加强28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监管,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积极创建整县推进示范县,年内新建成高标准农田28万亩,到2025年力争累计建成530万亩。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动生猪产能稳步回升,确保年底生猪存栏量达到127万头。做大做强“菜篮子”产销联盟,2021年建成20个蔬菜、畜禽、渔业等产业保供园区,到2025年各类保供园区达到100个。加快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争取扩大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2021年小麦、玉米保险覆盖率达到77%以上。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做好动物植物疫病防控,扎实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提升物资供应保障能力。
8.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现耕地保量提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土地执法监管,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护,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花、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优质饲草料生产。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持占优补优,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大力储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强耕地保护监督考核,开展“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年内实现引黄灌区高效配水到田间。
9.增强农业技术和物质装备支撑。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计划,建好14支农业产业科创团队,重点实施25项农业科技项目。推广应用智能农机装备,提高经济作物、设施种植、畜禽养殖等全程机械化水平,2021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2025年建成“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市。推进数字乡村和省级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完善益农信息社持续运营机制,加快智慧气象发展,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落实高效农业设施奖补政策,扩大设施化种养规模。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创新实施叠加补贴政策,培育一批农产品物流企业。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2年累计完成352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10.培育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集群。围绕向城市居民提供高品质农产品,坚持全域高端高质高效,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加快构建体现省会特色的农业产业布局。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大力推行“链长制”,推动十大农业特色产业振兴工程扩面提标增效,构建“十朵金花”到“百花齐放”新局面。加快建设莱芜出口加工聚集区、平阴高端玫瑰产品加工聚集区、优质粮畜创新发展聚集区、现代种业展示交易聚集区、鲜活农产品交易集散区和锦鲤养殖流通集散基地,成立省会经济圈花卉产业联盟,支持“葱姜蒜”产业争创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历城高效设施农业、商河花卉园艺产业,拓展市中、槐荫、天桥等近郊区都市农业功能,聚力打造“泉水人家”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培育现代粮油、设施瓜果、现代种业、乡村旅游等1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实施骨干农业企业壮大计划,大力引进国内外涉农企业总部基地落户,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培育形成一批“头部”企业。2021年新认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家;2025年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家,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700亿元。
11.突出抓好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制定出台加快打造“中国北方种业之都”行动方案。加快集聚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形成“一个小镇、四大平台、五大中心”的种业发展新格局,搭建好全国种子“双交会”等会展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农作物良种、蔬菜种苗、畜禽良种三大种业集群。加快优质种业资源整合,加强章丘大葱、莱芜黑猪、平阴重瓣玫瑰等地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推进国家微生物资源菌种备份库、国家东部畜禽基因库、植物基因编辑、小麦“核不育系”育种体系、暖温带珍稀树种国家种质资源库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山东分库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农业科研机构和院校作用,强化产学研结合,组建蔬菜集约化育苗联盟,建设现代微生物农业(山东)示范基地。健全市县镇三级新品种展示评价推广体系,提升国家级农作物品种、蔬菜展示示范中心水平。完善“保育测繁推”全产业链种业体系,培育壮大现代种业企业,打造种业总部经济聚集基地。加强良种推广体系建设,落实良种后补助制度。到2025年,培育20个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打造10家“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冠军企业,建设10个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良种生产基地;培育5家年产1亿株以上的行业龙头,年育苗能力突破20亿株;现代种业及其衍生产业年产值突破200亿元。
12.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施农业新动能培育计划,丰富乡村“四新”经济形态,把农业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推进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建设,实施精品民宿培育工程,打造泉城四季乡村旅游品牌,到2025年乡村旅游年收入达到500亿元。加快推进全市首个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社交电商,2021年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电商覆盖70%的行政村。大力发展农业会展经济,提升商河花博会、平阴玫瑰节、莱芜姜博会等品牌影响力。抓实建强三产融合高端载体,年内新建成6个市级田园综合体,提升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质量,到2025年,创建50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开展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争创活动,积极参与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13.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利益联结和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协同发展。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推行区域化农业生产托管,支持打造“一站式”农机服务综合体,年内新培育市级合作社示范社4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30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20家,引导小农户进入农业现代化体系。规范农业龙头企业管理服务,强化惠企纾困政策措施,发挥好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新认定1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拓展为农服务中心功能,争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开展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农业综合执法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步伐,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4.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步伐。持续推进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统筹水土保持与高效旱作农业发展,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现农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到2025年,水肥一体化面积达到85万亩。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抓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1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建率保持100%。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生产,2021年新认证农产品“三品一标”100个以上。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加快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源头监管和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对畜禽肉类产品实行入市审查,对农产品加工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强水库扩建增容、除险加固和河道拦蓄工程建设,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攻坚,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打造黄河生态风貌带,实施大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瀛汶河、牟汶河流域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及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推进白云湖等湿地建设,2021年完成人工造林8万亩。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5.科学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尊重农民意愿、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严格村庄规划实施,坚持先规划后建设。2021年基本完成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对已分类的村庄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评估、动态优化调整。分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把握好工作时效度,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持续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2022年完成77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20个齐鲁样板村创建任务,提升16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水平。
16.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积极争取整县推进综合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持续推进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2021年全市90%的区县实施规范升级。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安排整治重点和治理区域。启动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试点。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建成一批市级绿化示范村。
17.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启动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2021年新建改造维修农村公路1300公里,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8%以上,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光纤宽带、5G网络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信息通信网络覆盖,2025年全部行政村具备千兆接入能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健全村级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公交班线、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扎实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机制,3年内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8.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规划纳入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统一布局,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倾斜政策。稳步推进长清、章丘和商河等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县域整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医防结合,提升公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卫任务能力。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规划,加快12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2023年建成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形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640元。落实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之比达到1.3:1以内。适度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型养老,到2022年底,全部敬老院均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农村幸福院覆盖率超过50%。
19.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健全完善支持农村消费政策措施,激活农村消费潜力。坚持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重点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完善城镇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网络,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深度融合,打造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在快递网点实现街道(镇)全覆盖基础上,提高快递直投到村比例,2021年实现快递服务覆盖70%行政村。引导农村商业设施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县镇生活服务,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大力培育农村新零售主体,鼓励优先消费本地优势特色产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20.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优化城镇化发展布局,扎实推进全域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市级统筹能力,健全完善县域发展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主城区产业向县域有序转移,发展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国家、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抓好长清区、商河县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章丘区省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县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建设,探索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调推进新路径。重点提升县、镇综合服务功能,培育壮大小城镇,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供气供电、道路客运等网络向城郊和中心镇延伸,在镇政府驻地重点建设一批市政公用设施,通过微管网、服务圈向村庄覆盖,与村级设施联动发展。支持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和管护。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完善居住证制度,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广商河县“一证保三权”的农民权益保障做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十四五”时期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五、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
21.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多渠道选拔各类优秀人才,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组织实施2021—2022年第二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深化“乡村振兴党建联合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区域化党建工作。强化“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第一书记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作用,持续推动力量向基层下沉。深化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坚持农民的事情要与农民商量着办,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农民群众建设乡村的参与度,发动群众一起动手共建幸福美好家园。
22.科学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实践,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推进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全面推行“主题党日+阳光议事”,完善“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程序。推进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深化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均衡发展,常态化开展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犯罪。深化推进德治建设,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常态化机制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整治提升农村大集安全水平。
23.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村入户。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巩固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成果,2021年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达85%以上。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完善农家书屋、健身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活动场所,实施“戏曲进乡村”暨“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程。深入开展“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擦亮“泉城·爱帮”婚姻登记服务品牌,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持续做好反邪教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出彩人家”创建工作,2021年建成“出彩人家”示范村600个、示范户16万个。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
六、深化农村改革
24.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落实基础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强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做好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的10%以上,以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科学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将其布局到县乡级产业园区和有特殊需求的点状供地区域。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5.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分账管理,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健全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促进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提质扩面。促进集体资产股份赋权活权,探索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和继承等权能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深化交易、担保、信息“三台共建”模式,强化其活跃交易和活化资本等综合功能。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覆盖率达到50%以上,集体经济收入年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50%以上、超过50万元的村达到1000个以上。
26.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建立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十四五”内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5年确保全市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中央和省要求。加大政府债券对农业农村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市政府与农发行山东省分行战略合作协议,将农业农村现代化纳入支持重点。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探索设立乡村产业振兴基金。积极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强农政银担合作,建立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为“三农”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全额再贷款支持。探索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坚持市农担公司专业专注、支农惠农主方向,支持省市农担机构优势互补,联手做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优化农业担保补助政策,确保政策性担保项目担保费率不超过0.8%。
27.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乡村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体制机制,发展壮大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农村专业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高素质农民等队伍。健全支持下乡返乡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施展才能。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计划,依托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等有效载体,推动专家资源“上山下乡”,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万人次以上。全面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落实乡村专技人才职称直评直聘政策,推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稳定公费农科生、医学生、师范生招生规模,推动实现“三支一扶”岗位招募计划覆盖全部镇域。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8.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市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应拿出主要精力抓好“三农”工作。完善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升完善各级乡村振兴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机制,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
29.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和“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农委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意见并备案。加强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强化其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注重选拔使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干部,确保涉农区县、街道(镇)党政领导班子配有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全面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责任,对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开展轮训。
30.强化乡村振兴督导考核。下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区县和街道(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区县、街道(镇)党政领导干部,对履职不力的区县、街道(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市级减负督查重点内容。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