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03-31 18:00:42 来源:
责任编辑:李欢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清明节将至,祭祀扫墓、农事生产、游玩踏青等活动进入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维护我市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相关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下同)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带头下沉督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督导森林防火重点镇(街道)、村(居)以及国有林场、森林景区、公墓等防火重点单位,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火源管控等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信息平台,拓展宣传渠道,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 “网上祭祀”“文明祭祀”“文明踏青”等主题宣传,推动森林防火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发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重点针对墓地坟主、林区农户、进山驴友、踏青游客等人群,采取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彩页以及鲜花换火纸、高音喇叭宣讲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严格火源管控,严禁违规用火。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严禁野外违规用火的通告》(济政发〔2020〕15 号)相关要求,综合运用教育、行政、法治等手段,严管严控野外火源,筑牢森林火灾源头管控第一道防线。要压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好“盯坟头”责任人,清明节期间各级网格化管理包片干部、防火一线工作人员全员上阵,把“包山头”“盯坟头”等源头预防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护林员、森林消防队员作用,继续严查烧荒、烧秸秆、烧枯枝落叶等农事用火行为。

  四、强化督导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化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明节及前后三天,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除维持单位基本运转外,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包镇(街道)、包村(居)、包山头,每天巡查暗访,重点检查镇(街道)、村(居)“禁烧”“盯坟头”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进山路口、墓地、重点林区巡查值守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反馈责任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各镇(街道)、村(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五、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公安、应急、园林和林业绿化等部门要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对祭祀焚香烧纸行为从严管控、柔性执法,第一时间劝阻制止;对烧荒、烧秸秆、烧地堰、户外烧烤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每起森林火情火灾事故及处理情况,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全市通报,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六、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急处置。有关区县要坚持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火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报送。各级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要保证 24小时在岗备勤,区县直属森林消防队伍要前置驻守、高度戒备,确保发生火情迅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信息通畅、责任到位,处置及时有效。清明节期间(4月1—7日),有关区 县森林防火值班室于每日18时前将当日森林防灭火情况报市森防指办公室值班室(联系电话:66600119,66608276)。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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