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湖长+检察长”守护莱芜“河湖常清”

2021-04-30 07:33:1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群

责任编辑:高原

  近日,莱芜区河长制办公室在莱芜区检察院举行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

  “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是莱芜区“生态立区、实业强区”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推动全区河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做到目标同向,创新“河长湖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守护莱芜区河湖常清。《意见》围绕河湖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任务,建立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协查协作、案件信息共享、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沟通协调、行政非诉执行沟通协调、联合培训、联席会议等机制,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行为,为建设“秀美河湖、生态莱芜”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者: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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