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东八社区和张安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后债权债务处理事宜的公告

2021-05-02 12:46:3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鞠月芹

  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根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舜玉路街道办事处东八社区和张安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市中政字【2019】19号)、《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舜新、舜东、鸿园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市中政字【2020】4号)、《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关于舜玉路、六里山街道调整部分管辖区域及社区撤并的回复意见》和《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服务管理规模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撤销东八社区和张安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撤销后,原东八社区和张安新村社区居民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属舜新社区居委会负责服务管理。

  东八社区居委会撤销后,原社区居委会所属债权、债务等问题,由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路街道东八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张安新村社区居委会撤销后,原社区居委会所属债权、债务等问题,由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路街道张安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原东八社区居委会、原张安新村社区公章自发文之日起废止,上交街道办事处封存。

  为避免上述原东八社区居委会、张安新村社区居委会,对外原有债权债务事宜在解决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歧义及主体上的认识错误,故予以上述公告,以向所有相关债权债务的权利人及义务人予以告知。从而维护各方的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舜玉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日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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