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内容及我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发布介绍并回答公众关心的问题。
《条例》如何保证企业的权益,减轻他们的负担?新黄河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条例》专门设立了登记管理制度,为占大多数的中小微型企业带来了便利。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半小时内即可完成登记。同时,济南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后,均通过邮政快递邮寄给企业,确保排污许可“零跑腿”,切实方便企业,减轻企业负担。
“应该说,《条例》通过对现行管理和改革实践进行总结和规范,从制度上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落实‘放管服’、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进行了创新。”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齐学坤说道。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企业持证排污的责任和义务。”齐学坤表示,这些责任和义务也是通过全面梳理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关于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管理的有关要求,也包括自行监测和达标判断的责任和义务等,将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法律化、制度化、长期化、稳定化。
此外,通过“一证式”管理,一个平台管理,有利于减少对企业的扰动,保障排污单位生产经营的稳定预期。另外,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了不见面办理。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 赵璐)
●热点聚焦
排污许可证申领 这些问题要注意
哪些企业需要申领?
1.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2.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3.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4.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核发排污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1.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2.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
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4.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