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济南检察在行动”系列报道之七—— 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泉城更有爱

2021-05-21 13:33:4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浩

  联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为深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力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困,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教育整顿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助推教育整顿见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保障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第三十一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市检察院与市残联联合开展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正式启动。

  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干警在一次外出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发现,某路段的盲道被大量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盲道看上去平平无奇,但对于盲人朋友来说,却非常重要。这样的盲道,给视力障碍群体出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对于盲道被占现象,检察官忧心忡忡。通过实地查看多处路段发现,盲道设置不合理,被违规占用,中途出现断头路、障碍路等情形不同程度地存在。

  残疾人权益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范围之一。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利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推动问题解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动到市残联走访座谈,对我市残障人士权益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在充分调研、深入沟通的基础上,市检察院与市残联共同签署《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充分依托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与残联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保护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合力。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我市各区县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方面存在的诸如未按照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及标志,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无障碍设施维修养护不及时,单位或个人侵占无障碍设施等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在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将与残联部门联合,充分运用12309线索举报平台,公益诉讼监督员、观察员制度,以及实地走访,组织残障人士对无障碍环境体验等多种方式,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残障人士社会生活质量,既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遵循,也是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社会弱势群体理解层面的深化和现实回应。与残联部门联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是检察机关、残联部门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内在要求。检察机关将同残联部门密切联系,精准实施法律监督,为推进济南无障碍环境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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