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 坚定推进济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06-01 09:31:38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卢卫美

□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建设新济南,奔向强省会。济南面临着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肩负着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的重要使命。日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全面起势,实现了从承担“探索先行”到担负“国家使命”的格局之变,迈入了全新发展阶段。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正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之际,我们迎来了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6月,全市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济南市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努力提升全市本质安全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既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应有之义。

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是推进安全生产系统治理的形势需要。进入新时代,安全生产已经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单一安全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治理转变,从传统监管方式向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转变。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就是主动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变化,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是补齐安全生产领域短板的现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决战决胜姿态,坚持铁心抓安全、铁腕抓整治、铁纪抓攻坚,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彻底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是打造“五个济南”的必然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是统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打造“五个济南”的必由之路。围绕全力压减事故总量、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工作目标,《济南市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坚持常态整治、长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实施方案》明确了“6+12+7”安全生产系统工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突出重点行动,全面压责任、强基础。开展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建设行动、工程外包及动火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等6个重点专项行动。

突出重点领域,有效防风险、除隐患。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消防、涉氨制冷11个重点行业领域和1个兜底的其他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程,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

《实施方案》既有年度目标,也有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都要真抓真干、苦干实干,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各区县要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分别确定自己的事故下降指标,狠抓落实,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实现。

突出考核评估,确保真落地、见实效。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建起行业、属地“双轮驱动”安全生产考评机制。每个季度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重点考评“3+N”项内容;各区县党委、政府及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考评“5+N”项内容。

每季度考评工作结束后,市安委会组织召开点评会,考评排名后2位的,在点评会上作剖析发言;连续2次排名后2位的,由市安委会领导对该部门(单位)、区县(功能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度考评成绩将运用于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事项。

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是强省会建设的必由之路。建设强省会是我市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的济南路径,安全稳定的环境是基础,要严格依法监管,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依法治安是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发挥执法利剑效能,真正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

执法和服务是相辅相成的,严格的安全监察执法是对企业最好的服务,要坚决树牢“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创造公平正义的竞争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创造活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落实好主体责任,认识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重要性,把事故信息报告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来抓,强化事故信息报送。即凡发生事故,要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原则,第一时间完成事故信息上报;强化事故管理。即凡发生事故必须上报、必须录入直报系统、必须召开警示会、必须成立调查组;凡发生责任事故必须处罚、必须追责、必须“行刑衔接”;凡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企业,必须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即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必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必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必追究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必追究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必追究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扎实推进攻坚年行动任务落实,营造共建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教育是“一剂良方”。广大人民群众要以此次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主流阵地的宣传作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的各项任务,围绕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广泛普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提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现实必要性,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应急救援能力。积极组织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五进”活动,发挥安全文化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已到来,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投身到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各项活动之中,争做安全生产的践行者,争做健康生命的守护者,共建安全环境,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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