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杨晨)“今后新能源汽车挂牌实现‘交车即查验’,残障人士换领驾驶证在3家指定医院试点“一站办结”,取消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限行规定,推出智慧交管AI服务……”今天上午,济南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推出第7批优化营商环境公安交通管理服务“20条”新举措。
自2018年以来,济南交警相继推出了6批64条便民服务举措,逐步实现从“普惠便民”向“精准惠民”的转变。此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济南交警在公安部、省公安厅近期推出的便利措施基础上,结合济南实际,推出第7批优化营商环境20项便利措施,具体包括15项便利车辆和驾驶人业务办理的措施、1项便利交通事故处理的措施、3项便利道路通行的措施、1项便利交管业务咨询的措施。
便利车辆和驾驶人业务办理的措施(15项)
1.新能源汽车挂牌试点“快速办”。在具备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试点推行小(微)型新能源载客汽车交售车主同时进行车辆查验,实现“交车即查验”。在市县两级车管服务网点设立新能源汽车绿色通道、绿色窗口。
2.老年人“优先办”。在全市车管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测机构设立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老年人在预约的驾驶人考试场次中可以优先安排考试;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等8项业务。
3.退役军人“便捷办”。实现军队(武警)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比对,军队(武警)退役人员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
4.残障人士“帮扶办”。在全市车管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设置残障人士专用服务设施,设立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提供业务全程引导帮办;残障人士在预约的驾驶人考试场次中优先安排考试。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试点推行残障人士换领驾驶证“一站办结”。
5.出国(境)人员驾驶证换领“延期办”。对出国(境)人员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办理换证、审验,恢复驾驶资格。
6.便民导航“就近办”。群众可以通过“济南车管”微信公众号“身边车管导航”栏目,查看全市15处24小时智慧警局、42处“警邮”车驾管便民服务站、8处自助查体设备的地址、业务种类,通过导航指引就近办理。
7.惠企绿色通道“上门办”。企业有批量注册登记业务需求的,通过“济南车管”微信公众号“车管业务”栏目“惠企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网上提交需求,车管部门提供主动上门服务。
8.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办”。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牌证等业务,本人不方便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
9.机动车抵押信息核查“在线办”。对于公安部、银保监会统一信息备案的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在线核查营业执照和公章影印件,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主合同。
10.机动车交强险信息核查“在线办”。推进与银保监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在办理交管业务时相关交强险信息网上核查,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进一步减手续、减环节。
11.驾驶证考试“简化办”。取消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12.群众体检“就近办”。进一步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覆盖面,对符合承担驾驶人体检业务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全部发放数字证书,体检结果网上传输,方便群众就近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3.实行资料免提交告知承诺制度。对于需要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和校车驾驶资格认定中的身体条件证明”等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群众填写告知承诺书后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4.拓宽车驾管业务全市通办种类。群众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市内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补牌补证,军队(武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机动车所有人夫妻之间变更登记等业务,可在全市车管部门“一窗通办”。
15.无车证明网上查询。群众申请开具《无机动车登记证明》,可关注“济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登录“e警通”自行下载打印,无需再到车管部门现场办理。
便利交通事故处理的措施(1项)
16.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通过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
便利道路通行的措施(3项)
17.取消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限行规定。对从事物流运输服务(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有通行备案历史记录且近3个月无违法事故记录的货车,除早晚高峰、城市快速路及高风险等级道路、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货车外,取消城市道路禁行限制,无需办理通行备案。
18.统一通行备案平台、一码畅行济南。在各区县全面推行“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6月16日起实现“全市统一备案平台、一码畅行济南”的货车备案服务体系。
19.深度挖掘停车资源。以多种供给缓解停车刚需,体现城市温度,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车位;施划一批夜间、周末、法定假期临时停车路段;增加一批老旧社区微循环改造停车泊位供给,推动全市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难”问题最大限度缓解。
便利交管业务咨询的措施(1项)
20.推出智慧交管AI服务。汇总交管服务常见问题,形成知识库,打造济南交警智慧交管服务AI助手,形成“语境理解、意图识别、智能推送、一体多面”的全天候、标准化、多功能的智慧交管服务体系。在微信、“泉城行+”APP等各个渠道提供交管业务咨询,常见问题的智能回复和部分交管业务的在线导办,让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更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