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拟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200 万元补贴 济南市拿出“真金白银”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

2021-06-17 07:25:5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王诗怡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冯瑜)今天,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和《济南市特色产业楼宇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每年拟给予楼宇运营主体最高200万元运营补贴。

  入驻主导产业法人企业要达到5家

  什么是特色产业楼宇?根据征求意见稿,申请认定为济南市特色产业楼宇应具备四个条件:有明确的运营主体(通过购置、承租、合作等形式,承担楼宇出租售卖、招商管理、物业服务等职责的企业,下同),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楼宇原则上以独栋为主,具备一定的建筑规模,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不含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寓面积和地下停车设施面积);有鲜明的产业导向和定位,每个楼宇需明确一个主导产业,主导产业不超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51-97行业大类中2个相关联的行业中类;有完整的特色产业楼宇建设方案,入驻主导产业法人企业达到5家,使用面积占楼宇面积达到50%或使用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当年或上一年度经济贡献达到1000万元。

  同时,申报时未达到以上条件,但具备一定基础并承诺2年内达到以上条件的,可择优认定为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可同等享受促进楼宇招商、鼓励增持资产、给予政策倾斜、健全服务机制等方面的政策。

  注册登记和统计必须在济南

  为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征求意见稿制定了多项扶持政策。

  在鼓励楼宇自持方面,拟规定特色产业楼宇运营主体自持运营比例达到90%、70%、50%并承诺3年不减持的,每年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补助。特色产业楼宇运营主体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存量楼宇3年以上使用权的,按照每5000平方米补助20万元的标准,每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引导产业集聚方面,拟规定特色产业楼宇内主导产业法人企业的楼宇使用面积占比达到60%的,每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运营补贴;主导产业法人企业的楼宇使用面积占比达到80%的,每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200万元运营补贴。

  促进楼宇招商方面,拟规定特色产业楼宇每新引进1家主导产业范围内行业骨干企业,引进当年或下一年度在济经济贡献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的,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济南市的法人企业,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法人单位参照执行。同一主体、同一事项,就高不重复享受市级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区县报送的政策清单进行审查,并确认奖励企业名单。奖励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区县负责发放。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fgw_fwy@jn.shandong.cn邮箱。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王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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