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8日讯(记者杨晨)今天下午,全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工作会议召开,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践行“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在全市范围向纵深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此次行动多部门参与,按照“政府主导、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任务分工,并将头盔佩戴率纳入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据了解,行动共分3个阶段,宣传引导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劝导查纠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指导“一盔一带”宣传工作;市文明办负责将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综合考评,及时通报各级文明单位落实情况;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联系中央、省驻济单位,提高公职人员骑乘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团市委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广大青少年进行宣传教育,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市卫健委负责市属医疗机构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教育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学校范围开展“一盔一带,守护成长”平安呵护行动,以多种形式深化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市邮政管理局对快递(外卖)等行业加强监管,进一步提升骑手头盔佩戴率;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全面落实单位“未佩戴不进出”制度;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全市建筑工地所属人员的安全劝导,落实工地“未佩戴不进出”制度;各区(县)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物业、居委会、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等,定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主题宣传活动,进而提高群众头盔佩戴意愿;市公安局重点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劝导力度,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驾乘人员自觉文明出行。同时建立信息采集、传递、通报机制,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尤其是文明单位人员未佩戴头盔的,定期汇总报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进行通报、曝光。
我市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频次,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总结推广经验;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