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身边榜样 弘扬英模精神 ——济南法院以典型引路带动工作提升

2021-07-09 11:43:58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侯月

责任编辑:王诗怡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积极营造致敬英模、崇尚英模、争当模范、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和带动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和奋勇向前的力量,济南中院大力弘扬在各项工作中担当作为、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成功选树了一批先进典型作为身边的英模代表。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济南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耀勇、市中区人民法院七贤法庭庭长韩晓爽、历城区人民法院彩石法庭庭长李裕辉、商河县人民法院龙桑寺法庭副庭长纪鹏飞的先进事迹,感受他们的为民情怀。

学习身边榜样 弘扬英模精神 ——济南法院以典型引路带动工作提升

  李耀勇

  人物档案

  中共党员,济南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从事审判工作18年来,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用执着和努力书写一名新时代法官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先后获评“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市法院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4次获嘉奖,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因为有一个法官梦,2003年,李耀勇从市政府机关调入济南中院工作。在多个业务岗位上,他都敢啃硬骨头。2017年以来,个人结案超过1500件,连续4年收、结案件数居全庭第一,绩效考核全院第一。

  他时刻把“公正对待每一个案件,耐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作为办案准则。主审的某公司诉某化肥厂债权转让案,涉案标的近10亿元,债权形成时间跨度20余年。因期间适用法律及司法政策变化较多,李耀勇在调阅涉案公司贷款及重组前后大量资料,并赴某公司北京总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耐心听取双方诉求,认真释法析理,做好信访稳控工作,最终促成和解结案,既确保了全市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又保障了债权人和几千名职工合法权益。

  2016年初,李耀勇所率团队被确定为涉外商事审判团队。刚刚负责涉外商事案件审判时,团队成员全部是新手。面对从未涉足过的领域,他迎难而上,做好表率,利用周末和晚上时间钻研法律,尽快熟悉新的审判业务,有效克服涉外案件送达难、法律适用复杂等困难。率先尝试信息技术在域外取证、跨境授权委托方面的应用,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的诉讼服务。

  济南中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去年,李耀勇所率团队承担了民二庭繁简分流速裁改革试点工作。他吃透改革试点精神,落实院党组“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缺位”的部署要求,积极适用网上庭审方式开庭审理案件,并首例适用独任制通过网络庭审审结一起委托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试点过程中,作为团队长,他着力抓好案件流程管理,压缩每一个节点的运转时间,提升办案效率。去年以来,团队速裁结案1056件,平均审理时间不足20天,为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

  为积极服务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的各项改革与创新,在院党组指导下,李耀勇执笔起草了《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为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法院智慧。针对自贸区对外经贸活动日益频繁的情况,积极协调推进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下放基层法院,探索对涉自贸区案件集中管辖,加强对自贸区巡回法庭指导力度,鼓励投资、规范竞争,促进自由贸易园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他组织或参与起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若干问题纪要》《当前商事审判中存在问题的适用意见》等多份规范性文件,统一了裁判尺度。凭着对审判工作的忠诚和热爱,在他的带领下,团队成员凝心聚力,以“努力做到最好”的心态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学习身边榜样 弘扬英模精神 ——济南法院以典型引路带动工作提升

  李裕辉

  人物档案

  中共党员,历城区人民法院彩石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获评历城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市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

  李裕辉常说,自己虽没有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也没有可歌可泣的壮举,但18年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使他深深地体会到老百姓对于公平正义的渴望,体会到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责任。

  从事法庭工作以来,李裕辉从书记员做起,踏踏实实,默默奉献。农村的很多案件很难处理,有时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人员还存有抵触情绪。为了与当事人加强沟通,他经常参与案件送达,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处理意见,对当事人不了解、不理解的法律问题,在送达阶段就给予解释说明,对当事人的疑问作出解答,有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对开庭审理阶段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大有裨益。依靠着有效的调解措施,近年来,他每年都能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件左右,无一错案,受到案件当事人及社会舆论的广泛赞誉。

  李裕辉出生于一个农村家庭,对人民群众有一种天然的割不断的感情。从事审判工作以来,这种情感不自觉地融入他对事业的追求当中,时刻不忘把公正司法同维护人民利益结合起来。在18年的审判生涯中,他处理过无数的案子,接待过无数的当事人,无论对谁,都满腔热情,一视同仁;无论案子多么难办,他都会竭尽全力,只要有一线希望,绝不轻言放弃。

  2012年5月,因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需要,法庭辖区某村土地被征用,征地补偿款已全额拨付给该村村委会。但在分配补偿款时,村委会部分领导不同意向部分村民发放,造成这部分村民群体性上访。在有关部门协调下,村民到法庭立案,案件分配给李裕辉处理。在接到36个案卷后,他仔细审查了证据材料,将36户原告的情况进行了分类整理,与村委会领导进行了交流,将法律法规向村委会领导作了解释。最终,该36起案件于立案后7日内全部调解结案,并于10日内全部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李裕辉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全庭干警的集体智慧,提出了许多富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司法建议。针对近年来民间高利息融资中出现的诸多乱象,以及融资人资金链断裂后纷纷“跑路”而出现的案件类型,他与法庭所在街道及银行、公安部门联合,在农村大集展开法律宣传,对百姓可能遇到的融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融资困境予以解答,告知防范风险的途径及方法。以上措施有效保证了百姓的资金安全,也对受到高息诱惑的群体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切实看好了老百姓的“钱袋子”。

学习身边榜样 弘扬英模精神 ——济南法院以典型引路带动工作提升

       韩晓爽

  人物档案

  中共党员,市中区人民法院七贤法庭庭长。她扎根基层办案,被群众誉为“较真法官”“和谐法官”“学习法官”和“廉洁法官”。先后获得全市法院先进个人、济南市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济南市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系统“零错案、零投诉、零信访”竞赛活动优秀法官、山东省优秀法官、山东省先进工作者、齐鲁最美法官、山东省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韩晓爽一直在民事审判一线从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特别是在派出法庭工作的近十年间,她接触的是最基层最普通的人民群众,处理的是最琐碎却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多年来的审判经历,让她深刻体会了人情冷暖,看清了社情民意,也更加坚定了她要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重塑亲情的信念和定分止争、维护平安的决心。

  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她注重从细节入手,用真情实感打动当事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在办案过程中,她以实际解决纠纷为目的,以减轻当事人诉累为追求,探索多元化解纠纷的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去年,韩晓爽办理了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虽然仅有一起案件,但交流过程中她得知,同一小区存在同样问题的业户有近千户,都在观望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她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的处理将对此后纠纷的解决产生重大影响,很有可能导致近千件诉讼案件进入法院,必须妥善处理,尽快解决。

  她积极与购房人沟通,用最短的时间在案件诉前调解阶段将鉴定工作做完。随后,她下大力气查清案件事实,上网搜集类似案例,认真细致开展庭审,逐字逐句琢磨裁判文书,最终提出裁判意见。经过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开发商对业主给予一定赔偿。案件被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得知二审结果后,她向院领导请示,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开发商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结果,同意涉案地块内所有房屋均按照法院判决确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为了将矛盾尽快化解,满足群众多元、便捷、高效化解纠纷的司法需求,经向院领导请示,同意由七贤法庭派出调解员及员额法官提供集中上门服务,在确定的时间,由她带领团队成员以及调解员带着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到达指定位置,现场为有需求的业主办理司法确认,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工作之余,韩晓爽坚持不断学习,不断提升充电,不断总结提升。工作期间,她报考了在职法律硕士,三年间,她常常白天开庭,晚上写判决,深夜看书学习。自2012年起,她被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聘为客座讲师,每年定期为全省初任法官授课培训。在办理案件时,她不断创新思维,学以致用,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日常工作中,她善于接受新鲜事物,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和运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并发挥系统的最大功效,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法槌虽轻,但槌起槌落间,闪耀着的是她对法治的梦想和追求。她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一如既往,坚守初心使命,一路高歌,一路前行,一路芳华。

学习身边榜样 弘扬英模精神 ——济南法院以典型引路带动工作提升

  纪鹏飞

  人物档案

  2012年进入商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现任商河县人民法院龙桑寺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也没有可歌可泣的壮举,纪鹏飞长年累月工作在基层法庭。虽每天处理着夫妻、邻里、婆媳之间鸡毛蒜皮的纠纷,但却以润物无声的真情赢得了百姓的赞誉。

  他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不辞辛苦,不怕劳累,全心全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圆满化解了许多矛盾尖锐的案件。辖区有些群众文化程度不高,在审理他们的案件时仅仅与其讲法律知识有时会适得其反,在这种情况下,他特别注重发挥镇政府、村“两委”班子的作用,讲百姓话,办百姓事,他审理的案件调撤率高、上诉率低,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案件发生。

  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由于被告人王某在寿光某监狱服刑,且王某是黑龙江人,纪鹏飞担心王某服刑期满即离开寿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王某刑期届满当天,纪鹏飞便带领同事及原告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在寿光某监狱门口等候。见王某走出监狱门口,纪鹏飞及时迎上,向王某亮明身份,并根据案件的综合情况劝导当事人。经过反复的思想工作,王某同意与原告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从而使一起可能造成审限延长的案件得到就地解决。

  法庭审理的案件虽是各种不起眼的小事,却都是切切实实关乎百姓生活、关乎民生的大事。自参加工作以来,纪鹏飞始终用“心”去工作,用“情”来演绎法律,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哪怕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做一名人民信得过的法官。

  在办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时,他发现争议土地上栽种的小麦即将成熟,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当即冒着酷暑到该村丈量争议土地,确认土地四至,同时向村支部书记、村民等人询问相关情况。原告已年近七十,独自居住,是村里的低保户,生活困难,而被告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一位年迈的母亲。考虑到当时正是麦收时节,小麦款对百姓来讲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是涉及基本民生的大事,如果机械判决被告返还土地,不仅难以实际履行,也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同时为避免两位老人继续奔波在诉讼的道路上,加剧双方矛盾恶化,于是,他当场决定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审理此案,将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

  纪鹏飞说,“我是来自群众的一粒种子,在群众的滋养下长成一棵苍松,但我的根,从来都是扎在坚实的泥土里,我的心,从未离开过群众。”

  (文/图 本报记者 侯月)

作者:侯月

责任编辑:王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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