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27号

2021-08-03 11:54:2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鞠月芹

  《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6月17日由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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