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17日由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原标题: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28号
值班主任: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