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莱芜区法援中心为群众挽回损失2100余万元——法律援助传递“民生温度”

2021-08-06 09:17:43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亓楠楠 通讯员刘晓慧

责任编辑:鞠月芹

  “真的太感谢了,老板欠我16000元的工资,拖了4年多不还,多亏了咱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帮我全要回来了,谢谢。”近日,在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羊里街道朱家庄村村民朱某为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其实,这个案例的圆满解决只是莱芜区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莱芜区司法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主线,在法律援助实践中健全服务机制,织密服务网络,拓展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措施,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传递“温暖法援”的正能量。

  据统计,1-6月,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400余人次,受理、审查、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7件,为受援群众挽回各项损失210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平台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莱芜区司法局在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安排专业律师值班坐席,集中办理集“148”热线解答、群众来访咨询、法律援助受理、律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一厅通办”的需求。

  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制定了《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首问首办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安装满意度评价信息系统,设立受理、审查、指派、监督检查等岗位,采取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微信群指导、个别辅导等形式不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实行案前评估、随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措施保障办案质量,实现服务质量零投诉。建立“线上线下”服务机制

  形成“1+27+N”法律援助线下服务体系。以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纵向辐射15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受理点、5家局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和7家局属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848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联络员,160余名村(居)法律顾问,横向拓展建立区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8个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引导困难群众维权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

  推行“热线+网络”法律援助线上服务平台。依托“山东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网上办案系统、“法援在线”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48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推行法律援助“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三种便捷的办理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线解答、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指派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援助“智能办”。推进部门“同频共振”协调机制

  为向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维权“入口”通道,莱芜区司法局积极构建部门联动模式,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工作融通。

  在区法院、区检察院设置律师值班点,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值班律师已为54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在场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律帮助,为285名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刑事辩护,依法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与区检察院建立“支持起诉”协商机制。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与区总工会签订《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办案机制,实行案源共享,共同对接民营企业和困难职工法律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1-6月,办理涉及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案件217件,涉及职工(农民工)维权案件73人,为职工(农民工)取得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309万余元。深化“温暖法援”品牌建设

  刘花(化名)是一名残疾人,2012年结婚后,长期遭受丈夫的打骂,为维护合法权益,她的母亲孙某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代理维权。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

  为深化“温暖法援”品牌建设,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突出重点、焦点服务群体,建立特殊群体服务通道。

  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网上办理。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9种证明材料、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和老年人、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开通维权“绿色通道”,采取“一免一简三快”受理方式,即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实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其中,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困难群众,开展“温暖法援”“法律援助惠民生”等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区妇联等单位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专项宣传活动;到在建工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走进农民工”专项宣传活动;联合区残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单位开展“法律援助爱心助残”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作者:亓楠楠 通讯员刘晓慧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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