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政道路项目施工,相关部门对先行区济阳县崔寨镇郑家村使用的一宗土地实施补偿收回,因该宗土地无不动产登记证,请对该宗地权属持有异议者在公告期内持相关权利文件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申明情况,逾期申明权利主张,视为放弃权利。建设管理部将协同相关部门对宗地现使用人(济南市济阳区供销合作社)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手续。
公告时间:2021年8月10日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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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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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部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