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再迎新政策 临床销售“新风口”或将到来

2021-08-12 07:37:4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帅 王静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特医食品再迎新政策 临床销售“新风口”或将到来

市卫健委委属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工作研讨会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提供其他收费项目分类具体信息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政策和工作实际情况,增补所需的其他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特医食品等类别。这一消息引起业内普遍关注,通知的发布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产业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特医食品再迎新政策 临床销售“新风口”或将到来

济阳中国(济南)特医食品城规划图

  特医食品产业潜力巨大 行业被视为大健康领域新蓝海

  众所周知,特医食品产业市场潜力巨大。济南市此前出台的《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报告》就曾指出,虽然我国特医食品因起步晚,市场规模占全球比例较低,但其发展速度快,市场潜力大,在我国被视为大健康领域的新蓝海。据预测,到2025年中国特医食品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

  发展特医食品对于临床病人和特殊人群具有重要意义。《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报告》介绍,特医食品(简称“FSMP”)主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功能有障碍、代谢紊乱和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群对营养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文号为:国食注字。特医食品可以为糖尿病、肿瘤、肾病、胃肠道功能障碍、胰腺炎、肝病、呼吸系统、肌肉衰减和心血管等多种疾病患者提供合理充足的营养,是医生营养处方的重要组成部分。

  严重营养不良是导致并发症发生率、病死率、住院时间、住院费用及再住院率增长的危险因素。特医食品能够改善病人营养不良,最终对患者起到提高生存率、缩短住院时间、减少相关花费、减少再住院次数、减少并发症等作用。

特医食品再迎新政策 临床销售“新风口”或将到来

市卫健委委属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工作研讨会现场

  新规拟将特医食品纳入医保范畴

  产业临床销售实现新突破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提供其他收费项目分类具体信息的通知》明确提出,“为了规范管理,便于患者就医结算,增补所需的其他收费项目(特医食品等)”。这一规定被业内认为,特医食品医院规范化收费即将落定。

  结合地方信息发布,也可以看到济南市正在落实国家政策,全力推进特医食品临床价格政策等体系的建立。不久前,济南市卫健委召开了委属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工作研讨会。会议强调,要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临床营养科建设水平,促进济南市特医食品产业发展。

  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成昌慧表示,要认真分析当前济南市临床营养科建设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提高对特医食品产业与临床营养科室建设的认识,明确责任归属;要健全制度,规范临床营养科建设;要规范价格体系,制定完善、科学的价格政策。

  纵观济南市近两年发展特医食品产业的布局,“率先”一词成为济南市特医食品产业的关键词。《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理使用的通知》(济卫发〔2020〕32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布,“建设中国最大的特医食品产业化基地”这一目标的提出也领先全国。

  其中,《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理使用的通知》(济卫发〔2020〕32号)提出,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建立便捷高效的营养诊疗信息模块,确定特医食品收费编码等政策与国家发展特医食品产业政策相吻合。

  在我国,特医食品是一类起点非常高的食品,目前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法规标准和管理体系。从特医食品的流通和使用环节来看,我国的特医食品需要在医师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只能在医院和药店途径销售,需要持有医师或临床营养师开具的营养处方才能够购买。

  目前,湖北、济南、上海、江苏、黑龙江等省市已先后发文,提出了特医食品相关临床应用管理试行规范。本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提供其他收费项目分类具体信息的通知》,提出推动医疗机构将特医食品进行编码收费管理、纳入医院正规收费系统,或将为特医食品打通医院临床销售渠道,打破医保报销天花板。特医食品产业发展也将迎来更为广阔的空间。

作者:张帅 王静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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