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2021-08-17 10:27:4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浩

  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于7月29日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济莱自然告字〔2021〕5号),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本次出让的公告时间延长至2021年8月30日,挂牌起始时间调整为2021年8月30日9:00起,挂牌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10日9:30。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预交款到账截止时间及竞买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8日16:00。

  二、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

  三、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由自有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土地成交后,对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金预交款和出让金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属于自有资金的审计报告。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其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本次出让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均有所调整,具体可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 119.164.252.44:8001/portal/main.ht ml)查看,出让方式由“限地价,竞政府储备性公有房”调整为“限地价,抽签确定竞得人”,即根据住宅用地设定的最高限价,如竞买企业最终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则价高者得;如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企业最终报价均达到最高限价,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商品住宅用地竞得人需在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莱芜区文化北路房管大厦三楼东侧(电话:053178899116)审查是否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查通过后持相关资料到莱芜区龙潭东大街1号631室(电话:0531-76282078)进行资格审查。

  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王浩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