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8月1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08-18 09:51:2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浩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进法治济南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市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促进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推动法治济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法治济南的生动实践,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持续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保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持久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主题公园和宪法广场建设,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概念新精神,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聚焦推动强省会建设,围绕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五个济南”、建设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任务,深入学习宣传生态文明、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知识产权、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崇尚法治精神,以高质量普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努力提升全市公民的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素质能力。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师资力量建设,提高法治课程建设质量,注重家庭法治教育,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引导和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加强对司法人员、法律工作者、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基层组织负责人、企事业负责人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坚持职业操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引导他们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四、着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全民普法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区分行业分类施策,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精准普法,引导全体公民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持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十进”活动,主动上门普法,提高普法质量。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开展让老百姓听得懂、理得清的普法课堂,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引领法治风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和各环节,开展实时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际效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区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把普法融入其中,拓展法律服务内容和范围,使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的过程。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拓展智慧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倡导媒体公益普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与“八五”普法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活力,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社会效益。统筹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布局,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大力发展法治文化创意产业,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打造济南法治文化精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深入挖掘齐鲁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等文化中的法治元素,促进法治文化与其他文化有机结合,使法治文化融入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各行业。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推动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建设和海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使法治的理念成为公民的道德素养,法治的方式成为公民的行动自觉。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注重将普法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实践,深化“法治六进”活动,促进人民群众有更多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化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副校长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非法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学法用法制度,实行企业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增强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能力。深化依法治网,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广大网民遵守规则、崇德守法。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夯实平安济南的法治基础。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实现普法需求与普法供给的动态平衡。完善普法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动态调整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普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以法治宣传志愿者和专兼职普法人员为重点,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注重检查结果的运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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