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杆 以高质量法治引领起步区高质量发展——访市委副书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边祥慧

2021-09-01 07:17:2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杨晨

责任编辑:鞠月芹

  开栏的话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着眼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以更高标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使命所系,是以更宽视野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的必然要求,是以更大力度补齐依法行政短板的迫切需要。为深入贯彻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精神,全力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落实,今起,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本报推出“创建法治政府保障高质量发展”系列访谈栏目,以展现各区县各部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决心态度和主要举措。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肩负国家使命、承载历史担当、引领区域发展,是事关济南长远发展的千秋大计。挑起千钧重担,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起步区,既需要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也需要法治护航、行稳致远。在市委副书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边祥慧看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对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作出安排部署,也为起步区全面系统推进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下一步,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立成讲话精神,立足加快起步区建设需求,围绕强化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勇于创新示范,全力推动起步区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起步区承载着山东和济南的厚望,是各界关注重点、政策支持焦点、经济发展燃点。在起步区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必定要打硬仗、涉险滩、闯难关,只有通过法治的方式,及时总结成果经验,以法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才能进一步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增强规范性、保证公开性,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汇聚工作合力。当前,从起步区实际工作情况看,还存在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还不够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有待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等突出问题。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法治建设对起步区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紧紧围绕起步区发展的新目标、新定位、新要求,努力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服务供给,构建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强化更加坚实的法治能力支撑,以高质量法治引领推动起步区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任务,坚决夯实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根基。

  一是全力推动起步区综合性立法工作。当前,省市人大着眼为起步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入调研、充分借鉴深圳、浦东等先进地区的立法经验,全面对标《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立法标准,积极推进起步区立法进程,以法治护航起步区全面起势。我们将全力配合做好起步区条例立法工作,坚持原则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前瞻谋划和现实需要相结合、大胆突破和于法有据相结合,争取尽快出台起步区建设发展的“基本法”,以法律规范引领推动起步区实现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是全力推进起步区制度建设。精准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主题,以制度优化提升内部管理质效,以制度创新加快高端要素集聚,以制度完善推动依法治区建设,着力在创新发展、城市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节水示范、公共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建立健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推进起步区规划建设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提档加速、行稳致远。

  三是全力强化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确保决策过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条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到不审查不决策、审查不过关不决策。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前实行专家咨询、公众讨论、社会听证,全面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是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一窗通办”,打通数据壁垒、提升服务效能;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风气,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进其健康茁壮成长;着力打破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起步区建设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培树法治理念,努力营造推进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当好法治建设“排头兵”。充分发挥起步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头雁、做好表率,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重大法治事项报告制度,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快提升起步区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强化服务供给,打造法治建设“硬支撑”。高标准建设起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系统构建区、街道、村居三级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拓展街道司法所职能,综合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服务、依法治理等工作;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方位提供高质量法治服务;大力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行动,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嵌入式法律服务。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搭建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用好我市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是加大普法力度,奏响法治建设“最强音”。及时跟进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法治六进”、“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在处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加强对当事人和相关重点人员的法律宣讲,不断增强起步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针对基层干部开展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年度街道和基层“两委”班子成员培训课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重点工作事项,组织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增强依法办事观念,全方位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作者:杨晨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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