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法治政府 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善治守护公平正义 为打造“齐鲁门户,医养之都”提供坚强法治保证——访槐荫区委书记李国强

2021-09-03 06:12:4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杨晨

责任编辑:鞠月芹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城市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关键环节,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吹响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号角。

  “槐荫区雷厉风行、率先行动,坚持依法善治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服务民生,让法治基因融入城市血脉,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争当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排头兵’。”槐荫区委书记李国强表示。

  以党建领航创建,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示范创建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推进目标,实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跑表计时,确保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槐荫落地落实,取得务实成效。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教育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权力高效规范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网上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的“全程网办,一次不跑”审批流程。持续优化“减证便民”工作,21个政府部门在政府网站公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实现“非列入无需办”。健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槐荫区合法性审查办公室,出台《槐荫区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对全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全力保障依法科学决策。

  以法治护航民生,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各领域全过程。建设有“槐荫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立“警司联调调委会”“劳动监察调委会”“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规范人民陪审员及审前调解相关工作,以“琐事不出网格、小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为目标,畅通人民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打造“温暖法援”特色品牌,以“强基础、促规范、提质效、创一流”为目标,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槐荫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以“智慧法务”客户端与“在线服务”系统为延伸,构建面向群众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纵横双向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完成“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以责任凝聚合力,营造一流法治环境。围绕担当“西兴”龙头、争做“中优”先锋,全力打造“齐鲁门户,医养之都”,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六进”工作,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培训,开展“最美守法公民”专题宣传活动,推动自觉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任务,全面提升法治意识。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加强对各单位部门普法责任主体的考核力度,完善普法责任制普法责任清单、内容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和考核办法“四清单一办法”。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等设立普法专栏,建设村级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了一批“谁执法谁普法”的行业性普法阵地,丰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

  示范创建,贵在实干、要在行动。槐荫区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部署,以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落到实处,汇聚磅礴法治力量,迈出坚定的法治步伐,努力在全市示范创建中走在前列。

作者:杨晨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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