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交警了解到,暂停近三个月的交通违法“随手拍”于当天正式启用。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监管,规范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今年6月起,济南交警对“随手拍”系统进行了升级,重点增加了“渣土车”举报,鼓励大家积极有奖举报并严厉打击渣土车6大项12小项严重违法行为。
据了解,这些行为包括:渣土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的渣土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渣土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渣土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渣土车;驾驶报废、拼装渣土车,饮酒后驾驶渣土车;一个信号周期内连续三辆及以上渣土车闯红灯。同时,为解决渣土车“并排前行”问题,增加一项公益举报:鼓励和支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渣土车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不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举报内容有所增加,新升级的“随手拍”举报界面也已优化升级,分为渣土车违法举报和一般违法举报两个板块。参与方式为关注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jnjjwx或jnjjfw),点击“公众参与”——“随手拍”进入主页。济南交警提醒,市民使用“随手拍”举报前要仔细阅读举报注意事项,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举报人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
1.拍摄照片时,要能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2.禁止在驾驶机动车时采取使用手持设备抓拍等危险方法或不正当手段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
3.请在24小时内上传违法证据信息。
4.建议使用手机GPS功能及时间水印功能。
5.对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区、商河县、莱芜区、钢城区境内的,举报人应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暂不实行有奖举报。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被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处罚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