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1-09-23 09:40:5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卢卫美

  2020年9月14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对市中区岔路街、公立街等四个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作出济(市中)征字〔2020〕11号房屋征收决定,并于2020年9月14日发布济(市中)征告字〔2020〕11号公告。以下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济政办发(2013)20号〕等相关规定,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对以下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的过程中,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以及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现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下列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请到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片区项目指挥部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在你户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后7日内选择补偿方式,逾期未选择的将给予产权调换。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应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移交给济南市市中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如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对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片区项目指挥部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岔路街38-2号

  联系电话:0531-81279140

济南市市中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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