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清退汇缴国库处理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2021-09-30 17:09:1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原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因机构整合,于2015年6月整建制并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此前,供应商向该中心缴纳的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项目保证金仍有部分单位至今没有办理退款手续。请尚未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来我中心办理退款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退款手续,视为同意将保证金汇缴国库。我中心将在公告发布20日后,将剩余投标保证金汇缴国库。
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收款人必须是投标人,必须与投标时名称一致(如有变更需提供工商登记部门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由财务部门按原账号原渠道予以退还(如原账号已注销,需提供公司开户的基本账户信息),退还时不计付利息。
退还保证金提交材料:
(一)退还保证金申请书(格式自拟,写明项目信息、保证金信息、退还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原件加盖公章);
(二)退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加盖公章);
(三)原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五)办理人员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地址:济南市站前街9号1号楼A0611室
联系人:刘芳,电话:(0531)68967552
特此公告。
附件: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保证金退付明细表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