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保证全市中小学校学生日常使用以及顺利参加会考和中考、高考,10月18日至24日,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教育局联合组织为全市中小学校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
记者了解到,集中办证期间,公安机关将通过开门办、上门办、预约办、错时办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办证提供便利。
在此,也提醒家有考生的广大市民朋友,再次确认孩子是否已经办理了居民身份证,孩子的居民身份证是否有效。如需办理,请尽快到就近派出所申办。
集中办证周期间,省内常住户口学生可在济南首次申领证件,请持居民户口簿(未满16周岁的学生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仅需提交原证。
温馨提示
1.全市通办
居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和丢失补领手续时可就近选择派出所,不受户籍地派出所限制。
2.首次申领(省内常住户口学生)
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现场交验《居民户口簿》。
3.换领(含异地)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可持原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新证。
4.补领(含异地)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应当申请补领,由民警现场核实公民身份后当场受理。
5.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限省内常住户口居民)
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申办居民身份证时,可同时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由民警现场制发。
6.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免征,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