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刘静 王卓
本报10月22日讯 记者今天从市社保中心获悉,自11月1日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就近到参保所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申报手续,有效减少职工为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付出的时间、人力、物质成本。
根据相关规定,每月1-18日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时间。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每季度鉴定一次,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10日申报(非工作日顺延至工作日)。查体鉴定时间于每月19-21日在市社保中心官网进行公告。
原标题:下月起我市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实现就近办
值班主任:颜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