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政策推进“一楼一业”或“多楼一业” 特色产业楼宇运营主体每年可获奖励

2021-10-23 06:23:5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卢卫美

  本报10月22日讯 为推动楼宇经济提质增效,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日前,济南出台了《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记者在今天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若干政策》主要思路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进“一楼一业”或“多楼一业”,培育一批主导产业鲜明、集聚效应突出的特色产业楼宇。《若干政策》包括扶持政策及申请流程,特色产业楼宇认定和其他事项三部分内容。

  择优对重点产业实施“一业一策”

  在扶持政策及申请流程部分,《若干政策》明确支持统一运营。鼓励特色产业楼宇的运营主体增加自持比例,自持运营比例达到50%的,次年给予50万元奖励;达到70%的,次年给予70万元奖励;达到90%的,次年给予1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可以重复申请享受。

  鼓励集聚发展。根据特色产业楼宇内的产业集聚程度进行奖励,特色产业楼宇内主导产业法人企业的楼宇使用面积占比达到60%的,次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奖励;达到80%的,次年给予2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可以重复申请享受。

  促进楼宇招商。鼓励特色产业楼宇和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吸引达到一定规模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入驻,每新引进1家年度主要经济贡献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这里的主要经济贡献指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降低入驻成本。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在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承诺自用三年以上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5万元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在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内租赁办公用房三年以上,且面积达到500平方米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1万元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对以上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对我市的主要经济贡献,企业可自主选择,但不得重复享受。

  提供精准扶持。推进“一楼一业”或“多楼一业”,择优对重点产业实施“一业一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及其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荣誉或专项资金。

  健全服务机制。搭建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运营主体与全市投促系统、产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渠道,提供招商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

  据悉,申请流程方面,最大限度压缩了企业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楼宇运营主体仅需提交上一年或当年符合奖励、补助条件的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即可。

  要有完善的特色产业楼宇建设方案

  在特色产业楼宇认定部分,《若干政策》明确了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

  在认定标准方面,《若干政策》对特色产业楼宇,在运营主体、建筑规模、主导产业、集聚程度、经济贡献、建设方案等方面作出要求,一是要有明确的运营主体,主要是指通过购置、承租、合作等形式,承担楼宇出租售卖、招商管理、物业服务等职责的企业;二是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不含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寓面积和地下停车设施面积,原则上以独栋为主;三是要有一个明确的主导产业,这个产业不能超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7)51-90行业大类中的2个相关联的行业中类,比如商务服务业在行业分类中是大类行业,包含了综合管理、法律服务、广告、会展等9个中类、45个小类,主导产业可以是中类行业或小类行业的一个或多个,但不能是商务服务业;四是楼宇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数量达到5家、使用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或使用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上一年度主要经济贡献总额达到1000万元,这三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五是有完善的特色产业楼宇建设方案。

  为更好推动新建写字楼引导产业集聚,《若干政策》规定,未达到第四条标准,但楼宇内已有部分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入驻或意向入驻,可择优认定为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同等享受扶持政策中三至六条(即促进楼宇招商、降低入驻成本、提供精准扶持、健全服务机制)。

  在认定程序方面,《若干政策》提出,楼宇运营主体向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特色产业楼宇建设方案,初审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形成拟认定特色产业楼宇和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发展改革委认定为“济南市特色产业楼宇”或“济南市储备特色产业楼宇”。

  此外,《若干政策》明确了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的动态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职责和政策起止年限,并明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参照执行。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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