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等6项污染物均实现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1%
●81个水质监测“哨兵”实时监控近三年发放生态补偿金近1.8亿元
本报11月3日讯 记者在今天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9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5,同比改善11%;构成综合指数的6项污染物均实现改善,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改善幅度17.8%。全市良好以上天数为163天。
我市按照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情况,分两个单元对各区县进行综合计分排名。1-9月累计,第一单元得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历下区、莱芜区、长清区、济南高新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第二单元得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钢城区、商河县、济阳区、章丘区、平阴县。
PM10浓度同比改善11.2%
我市出台《济南市2021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道路保洁、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矿山开发、裸露土地、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等多个环节开展扬尘综合整治。1-9月,全市PM10浓度同比改善了11.2%。
今年,我市对2474台工业炉窑治理成果进行“回头看”,全部1208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接续抓好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等10个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全流程管控。1-9月,全市臭氧浓度同比改善5.1%。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同时引导报废国三标准老旧柴油货车7362辆。立足源头防控,累计抽查抽检成品油及车用尿素791个批次。同时,强化技术支撑,更加注重科技手段在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的应用,构建了由“卫星遥感—雷达遥测—标准站—微站—走航—超级站”等组成的立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由污染源在线监测、用电量监控、视频监控等组成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各类数据均接入济南市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一张图报警、一个平台管控、一套体系处理,环境监管的时效性得以进一步提升。
水环境质量指数居全省前列
今年1-9月,我市10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100%达标;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0%,同比提升50%,无劣五类水体。11个省控考核断面水质100%达到省考核要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以年均值为判定标准,19月,小清河辛丰庄出境断面水质首次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创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我市水环境质量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今年以来,我市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编制《黄河流域暨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开展15个区县、功能区的水环境承载力评估,巩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果。印发《黄河流域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完成36个突出问题的整改;出台工作方案,有效控制黄河济南段的总氮浓度。今年1-9月,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7次水污染问题拉网式大排查,累计出动1900人次,通过找问题、补短板,有效消除了水环境污染隐患。
3年发放生态补偿金近1.8亿元
我市全面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工作;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分类、编码和标志牌竖立等重点工作,通过跟踪摸排,率先完成148个劣五类排污口的溯源,实现了劣五类排污口全部建档、全部整治的目标,为水生态环境精准化监管、“点穴式”治污提供了基础保障。
我市建立地表水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近三年累计发放生态补偿金近1.8亿元;率先全面完成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动与滨州、泰安等市就跨市断面开展会商,建立了联合预警、联动执法、联合会商、协同解决的上下游、左右岸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模式,形成流域协同共治新格局。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系统,打造“国标站+微站”的全域监控系统,81个水质监测“哨兵”实时监控济南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在山东省率先采用水质指纹溯源分析技术,结合无人机、无人船、管道机器人等天地一体监控系统,建立集监测、管控、执法、治理为一体的智慧环保体系,打出环保监管组合拳。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严格重点地块监管;加强源头预防,实施建设用地准入,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
我市组织完成50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对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块进入土地利用程序;对筛查出的3个污染地块纳入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名录。将关闭退出的化工企业地块、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后确定的高风险地块等380个地块纳入清单,进行分级分类管控。今年以来共检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28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7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我市全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截至10月底,列入年度计划的3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深入推进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利用处置。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8家,其中综合处置单位2家,处置能力14.06万吨/年;综合利用单位6家,利用能力33.73万吨/年;收集单位13家,综合收集能力14.36万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6家,收集能力45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企业2家,处置能力2.16万吨/年(65吨/日),一段时期内,可以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今年1-9月份,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5起,其中减轻处罚77家(次),从轻处罚44家(次),另外,免予处罚85家(次),充分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充分保障了企业主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