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蓝图征意见 未来5年新建住房供应不少于45万套

2021-11-17 06:27:18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谷青

责任编辑:卢卫美
济南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蓝图征意见 未来5年新建住房供应不少于45万套

  未来5年,“房住不炒”仍是济南楼市发展的主基调。(崔健摄)

  日前,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济南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和《济南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住房发展以“一个定位、两个体系、三个稳定”为总体目标,从土地出让、市场稳定、住房保障、民生服务、品质提升等多层面赋能济南未来5年住房发展;租房市场从房源供需平衡、市场环境优化、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探索实现新市民群体“来济有房住、留济有住房”的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路径。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新增不少于45万套的新建住房,发放不低于4万户的租房补贴,完成21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新增不少于4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切实满足居民各类住房需求,改善居住品质,持续优化住房发展水平。

  【关键词】按需供房“房住不炒”

  强化监管形成一、二手房市场有效联动

  “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断推进住房供给侧改革,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方向,调控手段从简单的行政手段逐步向因城施策的长效机制转变,实现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未来5年,“房住不炒”仍是济南楼市发展的主基调。《规划》提出,要以“稳定市场”为着力点,坚持“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促进供需有效均衡,多点发力解决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到2025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新增供应套数不少于45万套,市场租赁房源总量增加至60万套以上。

  《规划》明确,要根据商品住房需求特征制定动态的住房供应机制,打击住宅投机交易,稳定住房市场价格,提高住房利用效率。

  《规划》强调,要加强对存量住房的监管力度,形成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和存量住房市场的有效联动,发挥存量住房市场对新建商品住房市场的调节作用,探索合理的存量住房调控政策。

  此外,我市还将探索建立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和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营造健康的市场舆论环境。

  【关键词】租赁房源筹集 租赁市场规范

  重点增加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租赁住房房源

  2019年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以来,

  济南已先后研究出台14项住房租赁配套政策。截至今年10月底,已筹集新建、改建租赁住房项目80个,预计增加房源7万余套;盘活社会闲置存量住房6.5万余套。

  为让更多的新市民住有所居,“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从拓宽租赁住房供给渠道、提升供给水平、优化配套服务等方面入手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到2025年市场房源量增加至60万套以上,其中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租赁房源占比提升至50%。同时,继续探索市场发展长效机制,保证租赁市场的有效供应规模,保持租金水平相对稳定。

  具体而言,我市将集约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引导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合理提升产业园区职工宿舍配套占比,适度改建非居住房屋用作租赁住房,持续盘活社会闲置存量住房,在多渠道筹措租住房源的基础上,优化市场房源供给结构。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秩序,《规划》提出要引导全民提升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意识、租赁权责意识,全面推广使用《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和《济南市住房租赁托管合同》,主管部门将严格管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建立租赁住房租金监测机制。

  【关键词】“新市民”住房保障

  强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发放租房补贴不少于4万户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均提出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济南也不例外。《规划》提出,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精准分类、标准清晰、覆盖全面的政策框架和政策体系。结合济南实际,完善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按规定配建的租赁住房、“限地价、竞政府储备性公有房”等政府自持住房纳入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范畴,到“十四五”末,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不少于4万户。

  公租房方面,我市将建立常态化申请审核机制,推动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建立科学规范的后期管理长效机制,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规划》提出,要提高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在住房租赁市场中所占比重,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未来5年,我市还将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探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关键词】棚改旧改 品质提升

  5年改造老旧小区2100万平方米

  棚改旧改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十三五”期间,我市建设完成了棚改安置房近23万套,不仅超额完成改造任务,2020年还被评为全国十个、省内唯一的国家“棚改激励支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方面,改造了3617.73万平方米小区,惠及居民40余万户。

  “十四五”期间,为进一步补齐民生短板,《规划》指出,棚改旧改工作要采取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和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改造项目内部和项目间的自我平衡和资金平衡。同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让回迁群众从“有的住”变为“住得好”。

  此外《规划》还提出,到2025年全市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面积要达到2100万平方米,同时结合改造计划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为全面提升城市住宅品质,实现“人住好房”,《规划》明确,到2025年,要实现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绿色建筑新增不少于4000万平方米,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将建设成为“中国绿色智城”和全国规模最大的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区。

作者:谷青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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