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委政法委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作为济南“西兴”战略的重要载体,槐荫区充分发挥交通枢纽、医学中心、产业集聚优势,吸纳集聚发展要素,开辟五大发展主战场、做强五大主导产业,加快推动西部振兴,加速建设活力康养之城。历史悠久、至诚守信,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生态优美、和谐宜居,产业发达、市场广阔,资源富集、支撑强劲等优势,已成为推动槐荫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在蓬勃发展的背后,区委、区政府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以“组织建设”强基,坚持把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作为夯实专项斗争成果的重要举措——黑恶势力得到有效铲除、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法治权威充分彰显、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了新提升。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过程。”槐荫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高翔表示,今年是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的开局之年,槐荫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开展“除村霸”“除行霸”专项行动,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着眼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担当“西兴”龙头、争做“中优”先锋,全力打造“齐鲁门户,医养之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强化组织领导
筑牢持续斗争的思想根基
按照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夯实专项斗争成果、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制发《槐荫区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保持区扫黑办原有组织架构,长效运行、持久用力,切实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重点时期的安保维稳结合起来,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在加强市域社会治理、推进行业领域监管、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反腐打伞”中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运行机制,时刻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惩的高压态势。
突出重点环节
以专项行动细化工作举措
大力开展“除村霸”“除行霸”专项行动。区扫黑办专门制定《关于开展“除两霸”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各街道和相关单位,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涉“村霸”“行霸”违法犯罪的具体行为。围绕村居(社区)“两委”换届,对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干扰影响破坏换届情况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全面摸排,严格落实换届人员资格联审,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战斗堡垒”。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紧紧扭住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工程建设、乡村治理、市场和金融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开展非法占地整治、“渣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铁拳行动”“剑网行动”等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两盗一骗”“昆仑2021”等专项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黑中介”、“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和违法犯罪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
今年以来,槐荫区打掉恶势力集团2个,恶势力团伙1个;破获涉9类刑事案件16起;侦破电诈案件242起,冻结涉案资金3900余万元;安装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软件人数超30万;食、药、环、知、森案件破案率达100%,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5个,涉案价值4000余万元。
坚持长效推进
不断深化常态化开展质效
按照常治长效,坚持打不松劲的工作要求,坚决清除黑恶势力“漏网之鱼”,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清除政法队伍里的“害群之马”。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坚持把扫黑除恶与教育整顿协力开展,共同推进,坚持“双专班办案”工作机制,抓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回溯倒查、举报线索核查、重点案件评查等工作,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政法队伍违纪违法和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区扫黑办针对多人、多次举报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行了全面倒查,一案一档,销号办理。结合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问题整治,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并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严格落实线索移交办理反馈机制、核查报告签字背书机制、线索跟踪督办机制,确保所有案件线索及时梳理到位、核查到位、移送到位。
加强督促指导
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
坚持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以社会环境的改善、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的发挥及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基础,奖优罚劣,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严肃问责,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区法院 让扫黑除恶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区法院选派年轻法官深入基层宣传。
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区法院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以“打财断血”和“三书一函”为抓手,找准法院审判主业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在宣传发动上想办法,在线索摸排上下功夫,在案件审理上求实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认可度和获得感。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和行动自觉。将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盘棋”思想;保留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并成立以分管刑事和执行的院长为组长的双领导小组;在健全“双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各庭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档案,定期督促检查,确保传达学习到位、宣传落实到位、线索排查到位。
“打财断血”与“三书一函”双发力。完善涉案财产处置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涉案财产移送执行台账,并精准甄别执行到位数据。同时充分利用职能优势,明确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作为安检、立案,特别是每次开庭的一个重要前置程序,确保前来法院开庭的诉讼参与人、前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达到100%。
区检察院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
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区检察院迅速建立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工作的审查、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常态研究部署,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建立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办案机制。建立打早打小的从严惩处机制,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建立健全精准高效的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机制,提高介入侦查质效,从源头提高办案质量。
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健全主动作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并将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参与对涉黑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治理,把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该院“两微一端”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斗争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大声势。
区公安分局 建立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

区公安分局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各级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工程,加压加力、突击攻坚,深化线索摸排、细化线索核查、强化案件攻坚、优化宣传模式、固化工作机制,建立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
突出大案攻坚,形成强力震慑。全力开展涉黑涉恶大要案攻坚侦办,各专案组分别固定一名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牵头负责,每个涉黑专案全部有检察院派驻检察官常驻专案组工作。
重拳雷霆出击,全面涤荡黑恶。刑警大队和各派出所,定人定责,所队配合、突击攻坚,所有犯罪团伙已全部移送起诉,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同时抓获部督捕逃犯、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赵某勇,完成“逃犯清零”工作。“线索清仓”方面,倒排工期,逐条研究,逐一制定方案。“伞网清除”方面,对接区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线索与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黑财清底”方面,逐案明确责任人、黑财清底时限。“行业清源”方面,对案件侦办中发现的行业漏洞及时发放公安提示函。
完善总结机制,推动常态长效。推行“线索核查一线索一专班、案件侦办一案件一专班”的工作机制。和区检察院、区法院建立联系会商制度,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规范办案流程。
区司法局 为涤荡黑恶营造浓厚氛围

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节前安全警示活动。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营造浓厚氛围、排查矛盾纠纷、严防安全隐患”为抓手,确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槐荫司法”微信公众号、“槐荫司法行政工作群”等媒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发挥调解资源,排查矛盾纠纷。组织全区22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各村(居)开展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监管力度,对全区217名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
优化法律服务,畅通维权渠道。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家庭”“为农民工讨薪”等主题活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多项业务排名位居全市首位。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律咨询律师库”,试行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体检制度。在全市率先完成“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
文/图本报记者 杨晨 通讯员 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