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莱芜在行动——提高三化水平 助推高质量发展

2021-12-24 11:14:1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杨晨 通讯员丛蓉

责任编辑:鞠月芹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莱芜在行动——提高三化水平 助推高质量发展

区委政法委调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级党委政府只有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莱芜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始终保持最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领导责任,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在增强群众安全感上持续加力,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接续战,打造人人称赞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居住环境、生态环境,全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年专项斗争的结束,不代表扫黑除恶步伐的停止。恰恰相反,这三年只是常态化开展扫除黑恶斗争的前奏,是为这项长期、复杂任务的起势之举,后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很多难题要攻克,很多任务要部署开展,要保持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清醒与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莱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训涛表示,继续保持斗争态势,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自觉地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以完善的工作运转机制和科学的制度规定,全力保障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持续加压加劲推动,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更大的战果战绩,向人民群众递交更满意的答卷。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莱芜在行动——提高三化水平 助推高质量发展

区法院依法审判涉恶案。

  以线索案件办理为突破口

  进一步落实依法惩处工作

  规范核查流程,推动工作“快准严”。对于涉黑涉恶线索的分流转办及核查程序,严格按照《莱芜区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执行,成立线索核查专班,由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处置办理涉黑涉恶线索,以集体讨论的形式确定核查结论,讨论过程全程记录,核查结论签字负责并落实终身负责制,对构成立案标准的线索及时立案,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转办。对于涉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所有线索,按照“333”工作机制办理,落实3个责任,即一把手负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负领办督办指导责任,核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3个部门会商,即原办案单位,政法各单位法制、案管等部门,纪检监察部门;3个人员办案,即1个主要负责人、2个协办人,共同对核查结果负责。同时,不断加强与举报人的联系反馈,确保线索核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全区共接收涉黑涉恶线索151件,查结133件,查结率88.1%;区教育整顿办共接收线索553件,查结553件,查结率100%。

  严格依法办案,走活司法“一盘棋”。深入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组织公检法办案人员从案件定性、特征证据、涉案资产等方面进行详细研判,确保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办案合力。截至目前,全区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提起公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一审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持续保持了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对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查控的财产,区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线下”执行模式,坚持联动执行,提高打击精度,目前,生效黑恶案件查控财产处置率达100%。

  循线深挖彻查,惩治违纪“零容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相结合,以“村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及“关系网”“保护伞”为重点,将线索摸排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相结合,集中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处置,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把介入筛查作为“惩腐打伞”的主攻利器,确保惩腐打伞不停滞、不拖延、不等靠,针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强化协同作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及失职失责等问题8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2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莱芜在行动——提高三化水平 助推高质量发展

区检察院对涉恶案提起诉讼。

  以砂石资源管理为切入点

  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效能

  开展法规培训,提高管理能力。针对砂石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组织自然资源所、执法大队等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法规知识、立案程序等内容培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为砂石资源管理科学化、正规化打下坚实基础。针对执法人员廉政风险,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为自然资源所、执法人员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对廉政风险、处分的分类、标准等内容的讲解,明确“红线”和“底线”的界线,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严格性、廉洁性。针对今年村级干部换届的实际,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主题,在方下街道、口镇街道、羊里街道等街镇对2000余名干部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系统阐述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的严峻形势、各级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责任、如何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等3方面的问题,全面提高基层干部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专业认知,强化自然资源保护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对砂石资源实行扎口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对砂石资源实施扎口管理,全面管控砂石产品的开采加工、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等环节;严格落实砂石资源落方等审批报备制度,对报备材料进行会商研究,会签同意后开工清运;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清运范围清运过程合规。截至目前,已累计审批29个清运项目,累计清运120.5291万立方米。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行砂石资源盗采、运输、制售全过程查处,通过联动机制的建立,堵塞砂石资源管理漏洞,形成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推动全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持续向好。做好行刑衔接,将达到刑事责任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已提供案件信息3条、移送案件1宗、追究刑事责任人3人;组织联合行动2次,联合办案3件,出警10余次,其中刑事案件3件,刑事拘留9人。

  利用技术手段,加强日常监管。通过生态资源管控数字化指挥中心,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无死角立体管控。目前已设置摄像头86处,整体覆盖面积达1570平方千米。今年以来,共发现警情230余次,现场核查76次,证据保全挖掘机7辆、装载机2辆、车辆1辆和洗沙设备2套,有效固定了砂石资源违法证据,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保护了生态环境。

  穷尽执法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组织招聘5支保安队伍40名保安人员配合进行全域巡逻,将保安队伍分片划区,压实责任,实行不定期换防制度,有效弥补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科学制定巡查计划,划定重点巡查区域,实行普遍巡查和重点巡查、工作日巡查和节假日巡查、白天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巡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今年以来,累计巡查307次,其中夜间执法巡查129次,制止违法行为48起,证据保全运输车22辆、挖掘机29辆、装载机14辆、洗沙设备9套。对涉及砂石资源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罚,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对罚款金额实行顶格处罚。立案查处砂石资源违法行为37件,罚没款50余万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莱芜在行动——提高三化水平 助推高质量发展

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

  以重点领域整治为发力点

  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强力打击电信诈骗。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持续高发的特殊情况,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反诈中心,依托区公安分局实战指挥中心、网警大队,以破要案、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为目标。截至目前,共打掉诈骗团伙4个、GOIP窝点3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6人,破获案件201起,部督案件破案率达100%,省督案件破案率达71%,百起案件抓获率暂列全市第一序列第一名。11月份以来抓获涉及信息网络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9名,破获案件9起,为受害群众追回损失10万余元。

  夯实筑牢基层组织。坚持“先整顿、后换届,先调整、后换届,先审计、后换届”原则,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1个。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规矩,严格落实17条“不得”“不宜”要求,建立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对314名“不得”“不宜”自荐参选人坚决排除在外,对3名不符合条件的另选当选人不予承认,坚决劝退。以街道(镇)为单位成立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和集中教育党支部,严厉查处打击破坏选举、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共查处拉票贿选行为5起,10人受到党纪处分、40余人受到批评教育;因扰乱换届秩序,7名党员被转入集中教育党支部、7人被刑拘、1人被移送检察机关。换届后,分期分批开展村“两委”轮训工作,将扫黑除恶、纪律规矩、民族宗教作为必学课程,增强培训针对性;同时,对能力不适合、工作不称职、群众不认可的7名村党组织书记坚决予以调整,确保选出合格“当家人”,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常态运用“三书一函”。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坚持常态化对接,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问题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或公安提示函,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今年以来,全区共制发“三书一函”8件,均为检察建议书。针对制发的“三书一函”,相关单位根据建议要点,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合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力度;加强监管,发挥基层党委领导力量;发动群众,发扬民主,倡导法治,对苗头性、萌芽性的恶势力予以坚决抵制,目前8件“三书一函”均已回复整改。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莱芜在行动——提高三化水平 助推高质量发展

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集中教育活动。

  以落实保障措施为助推剂

  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斗争

  优化机构力量,保障日常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参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架构,成立莱芜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留区扫黑办工作专班,人员配备5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

  加强业务指导,建强扫黑队伍。设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专门队伍和情报线索处置平台,配强专业力量,开展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和情报、线索处置工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加强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扫黑除恶斗争铁军。

  加大正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条幅、LED屏等形式,在城区主要人流密集场所、车站、商场、学校和施工现场、企业周边、居民社区内部显著位置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典型经验、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以及扫黑除恶英模事迹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普法宣传,针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切实弘扬法治文化,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文/图本报记者杨晨 通讯员丛蓉

作者:杨晨 通讯员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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