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济南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0.5万套 地铁站周边优先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2-03-11 07:16:00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济南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0.5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三成。应当重点保障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
《实施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按照民用标准执行。
在增加房源有效供给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采取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鼓励利用地铁上盖物业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住宅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轨道交通站点2平方公里范围内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用地原则上优先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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