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供暖延长至3月23日零时 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用户另行收取采暖费

2022-03-15 06:26:31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卢震

责任编辑:卢卫美

  3月1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为保障低温天气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用热需求,根据市政府安排,济南中心城区2021-2022年采暖季停暖时间延长至3月23日零时,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热用户另行收取采暖费。

  根据《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济南市采暖期起止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因近期天气预报显示,3月15日后气温仍有较大波动,为保障广大市民用暖需求,济南中心城区2021-2022年采暖季停暖时间延长至3月23日零时。

  此外,莱芜区与钢城区住建部门也于同日发布延长供热的通知,莱芜区2021-2022年采暖季集中供热时间初步延长至3月22日24时;钢城区初步决定2021-2022年采暖季时间延长8天至3月23日24时。

  初春时节,济南气温时常出现反复。因此,自2008年开始济南市供热实行“看天供暖”制度。梳理济南此前供采暖季停暖时间,除2011-2012年采暖季、2016-2017年采暖季未延长外,本地供暖时间延长的“暖心”消息几乎每年都有。其中,2009-2010年采暖季由于降温,停暖时间延长至3月20日;2010-2011年采暖季停暖时间延长至3月18日;2012-2013年采暖季、2013-2014年采暖季停暖的时间都进行了适当延长;2014-2015年采暖季不少热企延期供暖到3月20日24时;2015-2016年采暖季停暖日期延长了7天,于当年3月22日停暖;2017-2018年采暖季停暖日期延期至3月20日零时;2018-2019年采暖季三度延长,延期至3月27日零时。值得注意的是,2019-2020年采暖季受疫情影响延长20天,至4月4日零时,为济南史上最长。2020-2021年采暖季集中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23日零时。

  此外,新黄河记者了解到,对于延长供暖,济南能源集团已经做好充分准备,所属各热源单位燃煤、燃气等储备充足,热网调整做好响应,“供暖管家”将一如既往奔走在社区,为用户解决供暖疑难。同时,市民可随时拨打24小时96969服务热线或供气、供暖管家电话咨询相关用气、用热业务。

  济南热企也提醒市民,停暖后,可及时关闭家中的供水管和回水管的主阀门,防止出现跑冒滴漏情况。请保持供热设施原有状态,不用将散热器和管道中的水放掉,如果需要改装或更换暖气片,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切忌私拆私改。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卢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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